安順市交通運輸局

安順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4號)、《中共安順市委 安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市發〔2010〕9號),組建安順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交通運輸局
  • 地點: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建設路1號 
  • 類型:交通運輸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業法規、規章;擬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安順市交通運輸局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措施、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市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五)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協調國防運輸;承擔市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負責地方重點公路的運行監測、協調和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歸口管理公路車輛超限運輸檢測站點的設定;負責地方公路管理執法工作。
(八)承擔水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船舶及水路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
(十)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責調整。將市人防辦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將市畜牧獸醫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 通運輸局。將市交通運輸局所屬的市公路管理處(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市道路運輸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航務管理處、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等事業單位承擔的有關行政職能劃入市交通運輸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四)職能轉變。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最佳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公路管理、發展改革、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等工作;統籌交通運輸新聞宣傳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大事記、年鑑、史志編撰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人才發展、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技工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承辦改革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有關督查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擬訂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節能減排、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等工作。
(三)法規安全監督科。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業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承辦交通運輸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行業“放管服”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法律顧問有關工作;擬訂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統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安全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參與行業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財務審計科。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措施; 承擔交通專項資金、非稅資金管理和投融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內部審計及監督工作;開展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以及重要經濟事項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 承辦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業內部審計工作。
(五)交通戰備科。編制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參與國防交通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承擔市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組織落實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更新工作。
(六)建設管理科。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等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調度和工程質量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交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行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的核查;按規定承擔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實施交通科技創新、技術引進和開發、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地方公路建設工作。
(七)運輸信息科。擬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網約車管理等有關政策措施、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運營;按規定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大件運輸等管理工作;指導路網運行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城市客運和物流發展以及車輛維修、檢測、駕培等工作,分析道路運輸經濟運行情況;擬訂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承擔交通運輸業信息化、大數據套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技術標準和計量管理工作。
(八)航務科。擬訂海事行政、航道、水路運輸、港口、船舶(含漁船)檢驗等相關政策措施、制度及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海事行政、水路運政、港政和航道行政管理;按規定承擔水路市場等管理工作;指導水路客貨運輸、港口、碼頭、船檢、船員培訓;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安順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廖正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