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遠縣國土資源局
- 外文名:Anyuan county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s
- 地區:安遠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基本信息,單位職責,機構設定,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 安遠縣國土資源局
地址: 江西省安遠縣東江源大道49號
郵編: 342100
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全縣有關土地管理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計畫;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三)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依法保護土地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依法查處違法案件;依照規定負責國土資源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四)貫徹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復墾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依法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城鄉地政和地籍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籍管理的各項技術規程。
(六)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規範土地市場,統一管理土地資產;組織實施土地收益徵收管理,防止土地資產流失;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制定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依法初審土地評估機構的資質,確認或初審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統一監督管理全縣測繪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規劃、年度計畫和地籍測繪規劃;管理本級土地利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縣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依法初審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提供測繪成果;依法管理測繪市場,對在本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本縣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本縣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九)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國家、省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組織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
(十)安排並監督檢查土地開發整理等專項資金以及財政撥給的其他資金。
(十一)對國土資源相關中介機構和其他機構實行行業管理。
(十二)承辦市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法規監察股
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政策調研;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規的起草、審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諮詢工作;負責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宜;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及其行政執法情況;負責對土地資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全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建設;承擔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縣人大、縣政協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組織實施局機關政務公開;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機要保密、計畫生育、檔案管理、督促查辦及資源管理;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負責國土資源宣傳、新聞報導工作;組織管理、協調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指導全系統機關建設和辦公室工作。
財務股
編制並落實年度財務計畫,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承擔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土地資源規費的徵收;對縣國土資源局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對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與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及直屬單位經費的計畫、分配和管理;組織匯總、編制財務預決算;承擔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股
依法統一管理城鄉地籍和地政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地籍管理規定、技術規範和土地權屬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土地確權工作;組織全縣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負責全縣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承辦縣政府授權的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承擔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組織指導土地證書檢驗工作;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統計工作。
綜治辦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畫;指導、檢查、督促各類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平安創建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人事教育股
承擔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管理工作;組織下屬事業單位地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管理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縣國土資源系統隊伍培訓;編制國土資源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推廣國土資源科技新成果;組織對國土資源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引進、開發、利用和推廣。
資源規劃耕地保護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及土地利用年度規劃的審查;指導和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有關政策性規定,承擔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土地徵收(徵用)方案與轉用或徵用同時上報的土地供應方案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實施縣立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承擔新增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
土地利用股
制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作價出資(入股)、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辦法;承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評審;依法初審土地評估機構中介機構資格;承擔土地等級評定的初審和土地評估價格的初步確認;貫徹實施供地目錄;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和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承擔國有企業兼併、轉制、破產等土地資產管理及處置工作;承擔存量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紀檢組(紀檢監察室)
紀檢組(紀檢監察室)為縣紀委(縣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測繪管理股
擬定本行政區域的測繪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基礎測繪年度計畫建議;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實施;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申報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依法管理測繪市,對在全行政區域從事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和完善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組織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成果副本和非基礎測繪成果目錄的收集整理、上報;對測繪成果保密工作監督檢查;依法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地圖市場;負責本行政區域永久性測量標誌檢查、維護工作;指導鄉級人民政府做好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
交易市場管理所
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具體實施土地交易市場的建設計畫和目標;按規定接受單位、個人委託,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公開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工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交易提供場所和服務;發布土地使用權出讓和交易市場供求信息。
執法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是制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查封違法案件的現場設施、工具設備等。
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依照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
土地收儲中心
主要職責是: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負責全縣土地儲備規劃和年度土地儲備出讓計畫的編制工作;組織實施經批准的土地儲備規劃和土地儲備出讓年度計畫;負責城區範圍內土地徵收儲備工作和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為城市建設提供土地資源保障
土地整理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是:參與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調研;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查、匯總、報批等工作;承擔全縣範圍內國家、省、市、縣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相關具體事實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諮詢、技術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