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安福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安福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安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福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安福縣行政中心東副樓四樓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信發展戰略、政策和法規;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x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中小企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領域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省、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企業技術中心,組織實施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專項,推動企業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創新、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按規定負責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承擔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行政管理工作。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支持重點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不含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發展,提出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政策建議;強化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建立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
  (十一)促進工業設計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指導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等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全面貫徹落實《安福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安福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安安委字〔2018〕3號)明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項。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擬訂相關規劃及政策建議,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多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管信息服務市場,推動信息消費發展,負責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申報工作。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負責全縣鹽業主管職責和食鹽專營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導落實,指導全縣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十七)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領導

局長:王冬媛

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負責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群工作。起草黨委各種檔案;協調和督促各黨總支、各部門貫徹執行黨委決議、決定,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黨委領導匯報;抓好基層黨(總)支部黨建工作;負責做好黨委保密工作和黨務公開工作;負責黨員隊伍的管理及積極分子的培養;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組織、宣傳、統戰和紀檢工作;完成黨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綜合股(政務服務股)。負責行政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綜治、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衛生健康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受理、辦理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及服務事項;牽頭擬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重要檔案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調研、信息、宣傳、綜合性考評等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改革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工信領域有關法規的組織實施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依法行政、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審核和普法等工作。
  (三)信息化推進股。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套用促進政策措施,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事項;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企業技術中心;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提升工業和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示範基地建設。
  (四)投資及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產業基地的培育、申報認定工作,按具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省、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重大工業項目推進和產業項目的招投標等工作。承擔工業領域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指導民爆物品、船舶工業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的安全監管。
  (五)產業行業發展股。負責電子信息、先進裝備製造、綠色食品及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通用航空等產業的培育和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相關行業準入工作;監測、分析產業發展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有關行業技術規範、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相關行業準入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
  (六)軍民融合股。
  (七)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提出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提出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建議;負責相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本局核准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提出評審意見;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八)中小企業股。負責全縣中小微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和經濟運行分析,提出發展規劃及政策建議;負責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具體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承擔中小企業技術、管理人才相關培訓及規劃工作;承擔製造業單項冠軍認定申報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推進工作;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政策建議;強化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負責減輕企業負擔等企業幫扶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