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縣監察委員會是由安新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安新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保定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2月3日,安新縣監察委員會揭牌成立。
現任安新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安新縣監察委員會主任、三級調研員:王大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新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Anxin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2月3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隸屬機構:保定市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王大偉
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監察範圍,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綜合運轉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重要會議、活動的籌備組織等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檔案管理、保密、網路和信息工作。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派駐派出機構和縣委巡察機構經費、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涉案款物保管。負責機關、派駐派出機構和縣委巡察機構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信息網路建設、技術保障和信息網路管理等工作。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縣委組織部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派出機構科級幹部、縣委巡察機構科級幹部的提名、考察,報縣委任免。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派出機構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縣委巡察機構有關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縣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鄉鎮紀檢監察機關等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等。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紀委監委各部門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審查工作,提出處理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等。負責提出紀檢監察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立項建議。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負責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執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組織協調特邀監察員工作。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受縣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和鄉鎮紀委監察辦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送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信訪室移送的縣管幹部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和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或審查調查室。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負責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信息化查詢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監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新區紀工委監察組報告。協調辦理縣管幹部任職前回復縣委組織部意見工作。負責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追逃追贓和防逃協調機制。承擔縣紀委監委負責的追逃追贓任務。負責對採取留置措施履行審批程式和管理。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第一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鄉鎮紀委、監察辦(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進行處置;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及領導批示的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負責聯繫單位(鄉鎮)巡視巡察整改落實的日常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鄉鎮)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二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鄉鎮紀委、監察辦(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進行處置;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及領導批示的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負責聯繫單位(鄉鎮)巡視巡察整改落實的日常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鄉鎮)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三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鄉鎮紀委、監察辦(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進行處置;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及領導批示的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負責聯繫單位(鄉鎮)巡視巡察整改落實的日常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鄉鎮)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鄉鎮紀委、監察辦(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進行處置;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及領導批示的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負責聯繫單位(鄉鎮)巡視巡察整改落實的日常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鄉鎮)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五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鄉鎮紀委、監察辦(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進行處置;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及領導批示的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負責聯繫單位(鄉鎮)巡視巡察整改落實的日常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鄉鎮)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六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上級交辦、領導批示的第一、第二種形態的問題線索或者其他比較重要、複雜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第七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上級交辦、領導批示的第一、第二種形態的問題線索或者其他比較重要、複雜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派駐機構
安新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
安新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安新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安新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王大偉
副主任
李劍虹、王玉爍
委員
馬永奎、王少華、王澤堅、楊喜來
辦公地址
安新縣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