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國省幹線一級公路建設的實施意見》是安慶市政府辦公室於2014年1月7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國省幹線一級公路建設的實施意見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
- 索 引 號:003111216/201401-00073
- 發布機構:安慶市政府辦公室
- 文 號:宜政秘〔2014〕4號
- 生成日期:2014-01-07
- 關鍵字:一級公路 建設 實施意見
- 信息分類:市政府檔案
- 服務對象分類:企業
- 生命周期分類:中年
- 體裁分類: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安慶市國省幹線一級公路建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改善人民民眾生活質量和出行環境,根據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安慶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皖政〔2010〕44號)要求,國省幹線公路採取“省市縣共建”模式。
二、本實施意見適用於列入安徽省“十二五”國省幹線公路建設計畫中的安慶城區輻射到縣(市)政府所在地的一級公路,具體為206國道安慶至桐城段、332省道安慶至望江段、228省道安慶至樅陽段三條一級公路。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市人民政府為三條一級公路建設責任主體,成立市國省幹線公路建設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協調、督查、考
核三條一級公路建設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為轄區內一級公路建設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征地拆遷、桿線遷移、工程實施、資金籌措、地方協調等工作。
(二)市直各有關部門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負責、分工協作、共同推進”原則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推進三條一級公路建設,組織開展規劃編制、計畫申報、項目前期工作、施工圖設計審批、建設監管、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等工作。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市公路管理局具體負責一級公路規劃與計畫編制、建設管理、工程統計、技術指導等工作。市發改委負責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檔案審批。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壓覆礦產評估報告、土地預審意見、土地復墾方案等審批,並會同市人社局、林業局共同做好土地報批工作。市規劃局負責規劃選址意見審批。市環保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市地震局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審批。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負責通航河流評價報告審批。市財政局牽頭負責編制交通建設資金預算,統籌安排交通建設專項資金,落實省政府出台的相關財政支持政策。市招標局負責工程招投標及監管工作。市審計局負責建設資金審計監督。
(三)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三條一級公路項目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償還;相關縣(市)人民政府相應成立縣(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負責本轄區內所需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償還;宜城板塊各區不單獨成立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四、前期工作
(一)市交通運輸局要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融資、統一營運”原則,負責牽頭開展三條一級公路前期工作;市直各有關部門應積極協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及時提供前期工作經費,涉及各有關部門專題報批的相關經費按照有關規定列入工程成本,按路段分攤到各縣(市)。
(二)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公路功能、路網規劃、交通量,並充分考慮區域綜合運輸體系、遠期發展等因素,徵求有關縣(市)、區政府和部門意見,合理確定公路技術等級和技術標準,按規定程式報批。
五、建設管理
(一)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作為三條一級公路的項目法人,可委託有關單位負責項目建設管理。228省道安慶至樅陽公路(潛江路三期段)委託市重點工程建設局負責建設管理,206國道安慶至桐城段、332省道安慶至望江段、228省道安慶至樅陽餘下路段委託市公路管理局負責建設管理。
(二)市國省幹線公路建設指揮部建立調度會機制,調度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對照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遷安置、招投標、施工、交竣工驗收等環節排定的任務分解及完成時間表,重點督查項目完成情況,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
六、融資與還款
(一)三條一級公路項目除國家、省給予相應標準的資金補助外,其餘建設資金由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統一融資。實行市區範圍內“市借市還”,縣域範圍內“市借縣還”原則。相關縣(市)在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統一融資過程中應提供不少於轄區內一級公路建設總投資的抵押擔保。
(二)三條一級公路建設債務還款渠道由市政府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有關政策以及省政府《加快交通運輸發展專題會議紀要》(2012年第106號)精神統籌安排。
七、營運管理
(一)批准設立收費站的一級公路建設項目交工驗收後,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統一組織,成立股份公司負責該路收費及營運管理。
(二)未批准設立收費站的一級公路建設項目交工驗收後,按照相關規定,移交市公路管理局進行管養。
八、考核獎懲
市政府將一級公路建設列入對市政府相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執行有力、成效顯著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給予獎勵;對組織不力,進度緩慢,不能按期完成建設任務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對出現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將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