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章程

安徽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章程是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以老同志為主體、黨政有關部門、民眾團體負責人以及關愛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各界人士參加的民眾工作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章程
  • 主要任務: 向青少年兒童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中華民族精神、革命傳統和公民道德教育等等
  • 工作原則:堅持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主動加強與黨政有關職能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密切聯繫等等
  • 組織建設:極吸收各種老年組織為團體會員等等
第一章 總則,第一章 主要任務,第二章 工作原則,第三章 組織建設,第四章 活動經費,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關工委)是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以老同志為主體、黨政有關部門、民眾團體負責人以及關愛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各界人士參加的民眾工作組織,是黨委和政府培養教育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參謀和助手,在促進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中履行指導、推動、協調、配合的職能。
第二條 關工委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不斷提高青少年兒童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貢獻力量。

第一章 主要任務

第三條 向青少年兒童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中華民族精神、革命傳統和公民道德教育,引導他們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第四條 向青少年兒童進行法制教育。幫助青少年兒童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抵制各種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參加幫教組織,幫助教育失足青少年轉化和進步。
第五條 向青少年兒童進行科學文化教育。主辦或參辦文化、技術、職業、科普等學校或培訓班,滿足廣大青年農民、青年工人、青年職員和城鎮青年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以及就業技能的要求。
第六條 參與辦好各種類型家長學校為主的家教活動。幫助和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親職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提高親職教育水平。不斷研究探索親職教育工作的新形勢、新理念和新方法。
第七條 向青少年兒童進行健康教育。宣傳衛生常識,教育和引導青少年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高自我保健意識。參與開展有益於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第八條 配合有關部門建設愛國主義、革命傳統、勞動技能、國防知識等教育基地以及圖書館、文化室和體育活動等場所,為青少年兒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動空間。
第九條 採取多種形式,發動社會力量,幫助困難家庭青少年獲得學習機會。
第十條 參與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為青少年兒童的學習、生活等創造健康的成長環境。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十一條 堅持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及時向黨委和政府請示匯報工作,認真貫徹黨委和政府對關工委的指示和要求。
第十二條 主動加強與黨政有關職能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密煮贈葛記切聯繫,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做好關心下一代朵喇道工作的合力。
第十三條 主動爭取宣傳部門、新聞媒體的支持和配合,宣傳關工委組織的積極作用、工作成果和先進經驗,宣傳老同志關心下一代的先進事跡,不斷推動全社會增強關心下一代意識,積極參與關心下一代活動。
第十四條 基層單位是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石,必須堅持工作植根於基層的原則。重視加強和完善鄉鎮、街道、行政村、達寒套社區(居委會)、工礦車間、大學院系和中國小校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基層關工委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
第十五條 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開展工作。堅應影諒持把經常性教育活動和每年開展幾項集中的大型教育活動結合起來;堅持把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活動和以關工委為主開展的獨立活動結合起來,發揮老同志的獨特優勢作用。
第十六條 在關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青少年的原則,適應青少年兒童身紙祖灶犁心成長的特點和接受能力,體現關懷和愛護,寓教於樂,寓教於學,寓教於知,寓教於助。
第十斷漏汗七條 老同志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要從實際出發,堅持因人制宜,發揮所長,力所能及,就近方便,適量適度。
第十八條 重視試束調查研究。加強學習和理論探索,不斷總結新經驗,研究新問題,提出新辦法,推廣先進經驗,開創新局面。
第十九條 發揚求真務實精神,鼓實勁、辦實事、求實效。

第三章 組織建設

第二十條 積極吸納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和熱心關心下一代的企業家及社會各界人士加入關工委隊伍,充分發揮關工委的民眾性優勢。
凡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統稱會員。積極吸收各種老年組織為團體會員。會員參加或退出關工委組織堅持自願原則。
第二十一條 省、市、縣(區)、鄉鎮、街道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學校成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行政村、村國小、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成立關心下一代協會或工作小組。上級關工委對下級關工委負有指導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各級關工委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名譽主任、顧問和常務副主任、以及正副秘書長。關工委小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和組員若干人。各級關工委的領導班子應以老同志為主體,不斷吸納退出一線領導崗位、年齡相對較輕的同志充實領導層。關工委組成人員,由同級黨委研究確定,也可以由關工委提出建議名單,報同級黨委批准任命,並向上一級關工委備案。
第二十三條 關工委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工作組織。根據會員特長建立思想道德教育、法律知識教育、科學文化教育、親職教育、健康教育、校外輔導員、社會教育環境監督員和幫教失足青少年等工作組織和隊伍,具體實施各項教育活動。
第二十四條 各級關工委(關工小組)應根據老同志實際,建立必要的學習制度、議事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條 縣以上關工委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配專職主任和工作人員,辦理具體事宜,為老同志做好服務工作。部門、單位的關工委開展工作所需要的辦公條件和辦事人員,由所在單位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各級關工委領導班子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視學習,接受新事物,樹立新觀念,不斷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使之成為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團結一致、求真務實的領導集體。

第四章 活動經費

第二十七條 各級關工委(關工小組)的活動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部門或本單位撥款,列入預算,由關工委(關工小組)掌握使用。可以接受海內外人士和社會各界的捐贈,用以推進關心下一代事業。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說明的問題,由省關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在關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青少年的原則,適應青少年兒童身心成長的特點和接受能力,體現關懷和愛護,寓教於樂,寓教於學,寓教於知,寓教於助。
第十七條 老同志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要從實際出發,堅持因人制宜,發揮所長,力所能及,就近方便,適量適度。
第十八條 重視調查研究。加強學習和理論探索,不斷總結新經驗,研究新問題,提出新辦法,推廣先進經驗,開創新局面。
第十九條 發揚求真務實精神,鼓實勁、辦實事、求實效。

第三章 組織建設

第二十條 積極吸納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和熱心關心下一代的企業家及社會各界人士加入關工委隊伍,充分發揮關工委的民眾性優勢。
凡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統稱會員。積極吸收各種老年組織為團體會員。會員參加或退出關工委組織堅持自願原則。
第二十一條 省、市、縣(區)、鄉鎮、街道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學校成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行政村、村國小、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成立關心下一代協會或工作小組。上級關工委對下級關工委負有指導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各級關工委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名譽主任、顧問和常務副主任、以及正副秘書長。關工委小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和組員若干人。各級關工委的領導班子應以老同志為主體,不斷吸納退出一線領導崗位、年齡相對較輕的同志充實領導層。關工委組成人員,由同級黨委研究確定,也可以由關工委提出建議名單,報同級黨委批准任命,並向上一級關工委備案。
第二十三條 關工委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工作組織。根據會員特長建立思想道德教育、法律知識教育、科學文化教育、親職教育、健康教育、校外輔導員、社會教育環境監督員和幫教失足青少年等工作組織和隊伍,具體實施各項教育活動。
第二十四條 各級關工委(關工小組)應根據老同志實際,建立必要的學習制度、議事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條 縣以上關工委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配專職主任和工作人員,辦理具體事宜,為老同志做好服務工作。部門、單位的關工委開展工作所需要的辦公條件和辦事人員,由所在單位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各級關工委領導班子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視學習,接受新事物,樹立新觀念,不斷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使之成為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團結一致、求真務實的領導集體。

第四章 活動經費

第二十七條 各級關工委(關工小組)的活動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部門或本單位撥款,列入預算,由關工委(關工小組)掌握使用。可以接受海內外人士和社會各界的捐贈,用以推進關心下一代事業。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說明的問題,由省關工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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