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4〕8號印發《安徽省市縣創新能力評價實施細則(試行)》。該《實施細則》共6條,由安徽省科技部門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市縣創新能力評價實施細則(試行)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4〕8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4年2月23日
- 施行時間:201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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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檔案的通知
皖政辦〔2014〕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皖發〔2014〕4號)精神,切實做好創新安徽建設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支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細則(試行)》等6個配套檔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23日
實施細則
安徽省市縣創新能力評價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科學評價我省設區的市(簡稱市)、縣(含縣級市)創新能力,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皖發〔2014〕4號)精神,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省建立簡明可行的評價指標體系(見附屬檔案),評價指標註重實體經濟發展,注重支撐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第三條 以省政府對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為基礎,設定相應的指標權重,評價各市、縣創新能力總體水平和進步情況。
第四條 採用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加權平均計算,數據來源於省統計、商務、科技等部門。
第五條 每年第一季度由省科技、統計部門聯合發布各市、縣創新能力評價結果,納入對市、縣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本細則由省科技部門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1.安徽省市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2.安徽省縣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安徽省市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序號 | 指 標 | 權重 |
1 | 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 | 14 |
2 | 萬人發明專利申請及授權量(件/萬人) | 13 |
3 | 高新技術企業數及與規上工業企業數之比(%) | 13 |
4 | 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人年) | 10 |
5 | 規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機構的比重(%) | 10 |
6 | 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 10 |
7 | 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額占進出口總額比重(%) | 10 |
8 | 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 | 10 |
9 | 規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 | 10 |
加分 因素 (5分) | (1)企業創新人才:引進列入中組部高層次人才、安徽省創新創業團隊的科技團隊,每個團隊加0.5分,累計不超過1分。 (2)企業研發能力:新增的國家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質檢中心,新增1家加0.5分,累計不超過1分。 (3)企業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科技獎勵,一等獎每項加1分,二等獎每項加0.5分,累計不超過1分。 (4)獲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市(有效期內)加2分。 |
附屬檔案2
安徽省縣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序號 | 指 標 | 權重 |
1 | 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 | 18 |
2 | 萬人發明專利申請及授權量(件/萬人) | 18 |
3 | 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人年) | 16 |
4 | 高新技術企業數及與規上工業企業數之比(%) | 16 |
5 |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機構的比重(%) | 16 |
6 |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 | 16 |
加分 因素 (2分) | 獲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有效期內)加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