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客運機動車輛和客運船舶實行保險的規定》是1988年10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客運機動車輛和客運船舶實行保險的規定
- 分類名稱:保險
- 公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效力狀況:有效
- 公布日期:1988-10-27
- 施行日期:1988-11-01
《安徽省客運機動車輛和客運船舶實行保險的規定》是1988年10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安徽省客運機動車輛和客運船舶實行保險的規定》是1988年10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單位】81202【發布文號】皖政[1988]65號【發布日期】1988-10-27【生效日期】1988-11-01...
《安徽省機動車輛、船舶法定保險暫行規定》在1994.02.03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安全運輸,保障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中受害方的合法權益,維護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我省境內登記領取牌證的機動車輛(含營業性運輸拖拉機)和從事營業性運輸的...
第二十條 省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依法實施工傷保險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二)負責對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三)負責制定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撫恤待遇...
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提高各項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助標準每人提高 40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10%。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標準、五保供養標準、重點優撫對象撫恤標準。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補貼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推進廉...
為規範水陸交通運輸秩序,加強對個體私營車船及其業主的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有關通知精神,現就加強個體私營車輛船舶保險工作作如下通知,請認真遵照執行。一、凡從事陸上交通運輸的個體私營機動車輛業主應向有關保險公司辦理機動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其中從事旅客運輸業務的個體私營機動車輛還應附加乘座人員責任...
十五、省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並組織做好傷殘等級鑑定以及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人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恤工作。十六、省人民政府發展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安全生產和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列入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在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審查和竣工...
第二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安全生產經費落實;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以及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和措施給予支持、協助;承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我省境內登記領取牌證的機動車輛和從事營業性運輸的機動船舶。但軍用車輛、船舶和殘疾人專用的機動車輛除外。第三條 機動車輛(含營業性運輸拖拉機)實行車輛損失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營業性運輸船舶實行船舶損失和碰撞責任保險;個人擁有的二輪機車和既從事農田作業又從事運輸的拖拉機只實行第...
第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第十四條 綜合治稅辦公室和稅務機關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應當科學分析,綜合利用,嚴格保密,不得用於稅收征管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四章 工作機制 第十五條 在案件查處過程中,稅務機關要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
(二)經依法登記並持有船舶登記證書;(三)按規定配備有合格職務證書的相應船員;(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投保船舶險的船舶應當持有保險文書或者證明檔案;(五)配備必要的航行資料,並符合其他適航規定。第二十條 船舶航行、作業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超載運輸貨物、旅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運輸禁運、限運的貨物;...
警務督察支隊:負責本級公安機關督察工作並領導下級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辦理上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交辦的督察事項;履行《督察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保全管理支隊:負責全市的保全監管工作,主要承擔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