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資委:
《關於變更徽商職業學院隸屬關係的請示》(皖國資辦〔2008〕125 號)悉。根據《安徽省審批設定高等職業學校暫行辦法》(皖政〔2001〕7號)的規定,經研究,同意變更徽商職業學院隸屬關係。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徽商職業學院由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劃歸你委領導和管理,作為全額預算撥款的二級預算單位,列入省國資委部門預算,業務上接受省教育廳指導。徽商職業學院辦學性質、辦學層次等保持不變。
二、徽商職業學院要不斷提高教育質量,面向現代流通業,培養更多更好套用型、技能型、經營型專門人才。
三、你委要會同省教育廳、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相互配合,確保平穩順利完成劃轉工作。
《關於變更徽商職業學院隸屬關係的請示》(皖國資辦〔2008〕125 號)悉。根據《安徽省審批設定高等職業學校暫行辦法》(皖政〔2001〕7號)的規定,經研究,同意變更徽商職業學院隸屬關係。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徽商職業學院由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劃歸你委領導和管理,作為全額預算撥款的二級預算單位,列入省國資委部門預算,業務上接受省教育廳指導。徽商職業學院辦學性質、辦學層次等保持不變。
二、徽商職業學院要不斷提高教育質量,面向現代流通業,培養更多更好套用型、技能型、經營型專門人才。
三、你委要會同省教育廳、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相互配合,確保平穩順利完成劃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