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的意見

2011年7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1〕59號印發《關於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工作要求、保障措施4部分。

目標任務是: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大力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和農村清潔工程;穩步實施村容村貌整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11〕59號
  • 印發時間:2011年7月8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1年7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的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的意見
皖政〔2011〕5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努力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園,現就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要求,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快城鄉統籌發展為目標,大力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村莊整治,努力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規劃先行,統籌推進。結合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鄉鎮規劃和中心村規劃,統籌農村危房改造、村莊整治及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從實際出發,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農村清潔工程,與此結合一併開展村容村貌整治,按照先易後難、以點帶面的思路,有序推進村莊整治工作。
尊重民意,量力而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承受能力,實事求是,講求實效。充分尊重農民意願,調動農民民眾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其主體作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接受民眾和社會監督。
分類指導,體現特色。根據皖北、皖中、皖南地區實際特點,結合農村自然環境和地域文化,加強分類指導,彰顯建設規劃和建築設計的地方特色。將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與發展農村產業、鄉村旅遊等相結合,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增收。
三、目標任務
(一)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十二五”期間,以“最困難民眾、最危險房屋”的農房改造為重點,採取修繕加固、原址重建或根據農戶意願遷建農房至集中規劃點等措施,完成全省54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與此同時,結合實施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範建設、淮河行蓄洪區及淮乾灘區居民遷建、皖北採煤塌陷區村莊搬遷安置等工程的實施,集中遷建20萬戶以上農民新居。結合縣域鎮村體系規劃,有序引導農民自行改善住房,促進百萬農房建設。
(二)大力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和農村清潔工程。
“十二五”期間,以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建設為抓手,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和處置畜禽養殖廢棄物,示範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60%,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不低於70%;加快推進農村清潔工程建設,在全省1000個鄉鎮建立以“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為主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農村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逐步實現全省鄉鎮生活垃圾處理全覆蓋。
(三)穩步實施村容村貌整治。
“十二五”期間,在農村危房改造集中點、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村、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範建設點、皖北採煤塌陷區、淮河行蓄洪區及淮乾灘區居民遷建點、重點景區、歷史文化名村、產業特色村及其他具備條件的中心村,依據規劃,組織實施農房整修、道路硬化、改水改廁、環境衛生、植樹綠化等工作,促進全省萬村居住環境逐步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規劃編制。
各地要根據本地農村區位條件、資源稟賦、歷史沿革等因素和城鎮化發展的階段性特點,加快縣域鎮村體系規劃的編制和調整,明確鎮(鄉)、村的區位、規模,確定撤併及保留的村莊,合理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村莊規劃編制,科學配置規劃區內各類生產要素、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強化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注重整體特色風貌設計,促進村莊規劃與產業發展、土地、農業、水利、電力等規劃銜接,增強規劃的科學性、特色性和實用性。
(二)積極整合資金。
加大涉農資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變、統籌安排”的原則,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農村清潔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各項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涉農政策和資金進行整合,引導民間資本、農民籌資、投工投勞進行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省財政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工作力度大、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獎補資金。擴大農戶建房小額貸款規模,並在貸款方式、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嚴格質量管理。
各地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農村危房改造要嚴格執行抗震設防標準。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農村清潔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涉及的各項建設,必須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質量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印安全、經濟、適用、節能的農房設計圖集,免費提供給農民使用,並會同省環保廳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指導。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集中遷建農民新居和村容村貌整治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巡查與竣工驗收把關。
(四)開展專業培訓。
各地要加強農村建築工匠施工與質量安全管理知識培訓,提高施工技術和安全生產水平。組織開展村鎮規劃管理人員培訓,不斷增強管理服務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省政府成立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旅遊局、省政府金融辦、省扶貧辦、省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做好協調工作,牽頭組織農村危房改造、農村清潔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省環保廳牽頭組織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的實施工作。省財政廳負責做好資金的統籌、整合和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各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負總責,要將這項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責任,落實任務。縣政府是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措施,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紮實推進。
(二)嚴格考核。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認真制定考核、評價標準,抓好督查、考核、通報等工作。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市、縣(市、區)、鎮(鄉)、村莊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的要通報批評。
(三)加強宣傳。
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這項事關經濟社會大局、惠及廣大農民民眾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農民民眾的積極性,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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