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秘〔2011〕120號印發《關於支持黃山市開展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政策意見》。該《意見》共8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黃山市開展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政策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秘〔2011〕120號
- 印發時間:2011年7月24日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黃山市開展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政策意見
皖政辦秘〔2011〕120號
黃山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一、2011-2015年,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從省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中切塊安排資金,支持黃山市重點服務業項目建設和發展。省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向黃山市重點傾斜(所占份額不低於20%),優先安排黃山市發展服務業項目;省重點旅遊航空市場培育專項資金加大對黃山機場境外和省際航線航班的補助和獎勵力度,並降低黃山市配套比例。
二、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分解下達向黃山市傾斜。黃山市內符合獨立選址建設條件的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納入省“861”行動計畫,由省安排獨立選址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省對總投資額1.5億美元或10億元人民幣以上且符合《安徽省重大項目點供用地計畫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優先安排點供用地計畫指標。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旅遊用地可以只征不轉的方式辦理相關手續。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黃山市創辦服務業企業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相關手續,6年內保留其工作關係,工齡連續計算,檔案工資繼續調整。期間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
四、對引進帶動能力強、投資數額大的重大服務業發展項目,從省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中,給予其實際到位投資額10%、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投資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制定。
五、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黃山市設立分支機構或網點,省財政給予每個分支機構或網點10-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
六、支持黃山市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重點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支持黃山市具備條件的企業優先上市融資。對符合條件的黃山市上市後備企業,可申報為省級上市後備企業,加大培育力度,加快上市進程。企業因上市而補繳的稅費,省留成部分獎補原企業;對上市成功的,省財政給予上市費用補貼。
七、對用電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業零售業,暫緩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用水、用氣價格與一般工業同價。
八、黃山市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主要建設項目整體打包列入省“861”行動計畫,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九、按照建設皖南國際旅遊文化示範區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對黃山市的目標管理考核,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加大對旅遊等服務業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指標的考核權重,積極引導和促進黃山市科學發展、全面轉型。
十、成立省政府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省相關部門和黃山市政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黃山市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全力推進試點工作開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