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巢湖水源保護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7年11月02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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