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

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是安徽理工大學校友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校友會宗旨是: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弘揚安徽理工大學的優良傳統,加強校友和母校之間,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溝通與合作,為母校的發展,為增強校友間的友誼,為國家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
  • 外文名: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
  • 主管單位:安徽省教育廳
  • 登記單位:安徽省民政廳
  • 屬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 社團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豐大街168號
發展歷史,加入標準,組織體系,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2011年1月1日,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成立。
2023年3月20日,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換屆大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安徽理工大學召開。大會通過了《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章程》,選舉產生了校友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通過了校友會第三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組成方案,選舉了校友會理事會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

加入標準

凡自1945年學校建校以來在安徽理工大學工作或學習過的教職工和學生,安徽理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工作過的醫務人員,合肥工業大學遷往安徽理工大學的單位所屬教職工和學生,在原山東洪山煤礦工業學校、原淮南煤礦學校、原華東煤炭醫學專科學校、原淮南化學工程學校、原安徽省汽車工業學校工作或學習過的教職工和學生均為安徽理工大學校友。凡擁護本會章程,自願參加本會或本會分會的校友均為本會會員。

組織體系

名譽會長:袁亮,安徽理工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會長:郭永存,安徽理工大學校黨委書記
副會長(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世森,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王聖濤,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王先江,安徽理工大學黨政辦主任、校友會法定代表人
史興領,科大國創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朱世奎,淮北礦業控股股份公司總工程師
鄔本志,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汪元林,安徽皖淮機電有限公司、安徽華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輝東,煤炭工業合肥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徐濱,安徽皖投新輝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
傅崑嵐,皖北煤電集團責任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傅先傑,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校友會辦公室
辦公室副主任:竇家環
辦公室秘書:馬帥
校友會辦公室通訊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豐大街168號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為安徽理工大學校友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弘揚安徽理工大學的優良傳統,加強校友和母校之間,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溝通與合作,為母校的發展,為增強校友間的友誼,為國家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安徽省教育廳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安徽省民政廳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辦公地址在安徽理工大學舜耕樓(淮南市泰豐大街168號,郵編:232001)。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加強校友間、校友和母校間的聯繫和情況交流,增強母校對校友的凝聚力;
(二)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和母校發展作貢獻;
(三)開展校友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和聯誼活動;
(四)蒐集整理校友名錄、建立校友檔案;
(五)編輯校友通訊,向校友介紹母校發展情況,反映各地校友動態。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自1945年學校建校以來在我校工作或學習過的教職工和學生,校第一附屬醫院(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工作過的醫務人員,合肥工業大學遷往我校的單位所屬教職工和學生,在原山東洪山煤礦工業學校、原淮南煤礦學校、原華東煤炭醫學專科學校、原淮南化學工程學校、原安徽省汽車工業學校工作或學習過的教職工和學生均為我校校友。凡擁護本會章程,自願參加本會或本會分會的校友均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批評、監督本會工作,向本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支持和參加本會開展的活動;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維護本會權益;
(五)協助本會籌集校友基金;
(六)為母校的建設和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對行為違背本會宗旨或有礙本會名譽的會員,本會將取消或終止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校友代表大會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校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根據各地校友分布情況和工作需要,由學校研究確定。校友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校友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校友代表大會是校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五年召開一次。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須經理事會會長會議研究,報安徽省教育廳審查並經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延期召開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 本會設立校友會理事會,理事會是校友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產生辦法:
(一)學校根據已掌握的各地校友情況,在徵求校友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理事會理事建議名單。理事會成員由學校領導、校友代表、學校各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等組成。
(二)理事會理事須經校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採取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到會代表半數以上同意即為當選。
第十六條 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校友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通過常務理事會組成方案;
(三)選舉會長、副會長。選舉採取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到會理事半數以上同意即為當選;
(四)通過通訊方式,了解、掌握學校校友會及各地校友分會工作開展的情況;
(五)對校友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參會理事半數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會議可採取集中或通訊的方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會設立校友會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成員由學校領導,校友分會會長,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方便校友會工作的有關方面的校友組成。常務理事會的組成方案經理事會會議舉手表決通過,到會理事半數以上同意即為通過。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校友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在校友會代表大會和理事會閉會期間,如因工作需要,負責校友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的調整工作;
(三)向校友代表大會報告校友會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對校友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決定校友會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會議可採取集中或通訊的方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校友會會長、副會長:
(一)為加強對校友會的領導,設立校友會會長、副會長;
(二)會長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
(三)副會長由學校領導和方便校友會工作的有關方面校友擔任;
第二十四條 校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校友中有較大影響力;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校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安徽省教育廳和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校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安徽省教育廳和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校友會法定代表人由本會會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並報安徽省教育廳和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校友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校友會會長和會長會議職權:
(一)校友會會長職權:
1.主持校友會的工作;
2.對校友會的重要工作提出方案,供有關會議討論決定;
3.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會議,討論決定有關問題,並負責組織實施;
4.簽發校友會的檔案、材料;
5.處理和決定校友會的日常工作。
(二)校友會會長會議職權:
會長會議參加的人員為會長、副會長。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1.在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討論和決定校友會的重要工作;
2.討論校友會的年度工作計畫;
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如遇校友會領導人員確需調整的,由會長會議提出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調整建議人選,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後,即為通過,並通報到每位理事;
4. 審議校友代表大會工作報告和校友會財務狀況;
5. 指導各地校友分會工作。
(三)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會議可採取集中或通訊的方式召開。
第二十九條 為充分發揮校友資源在學校辦學中的作用,設立校友會人才培養與科技合作專家委員會,在會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人才培養與科技合作專家委員會的職能和組成方式,由校友會研究決定。
第三十條 校友會秘書處
(一)為便於校友會開展工作,設立校友會秘書處,作為校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二)校友會秘書處職責:
1.開展校友會日常工作,落實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校內各相關單位校友工作;
3.負責校友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
4.完成會長和會長會議交辦的各項任務;
5.指導協調各地校友會的工作;
6.加強與校友的聯繫與溝通,增強校友與學校的聯繫合作,為校友提供服務;
7.檢查校友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會長會議決定的落實情況;
8.處理校友會其他事務。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母校資助、校友捐贈、社會贊助等。
第三十二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自願繳納的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校友代表大會和政府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會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向校友會會長會議、常務理事會及理事會大會公布,接受監督。校友會經費使用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條 本會鼓勵各地校友分會和校友個人在母校設立獎、助學金,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特困生;捐助學校建設項目,支持學校的建設與發展。對資助的校友,學校將以一定方式予以永久記載。
第四十條 本會經費設立專門帳戶,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管理,經費只能用於校友會工作,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作待遇,由學校按在職人員辦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二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由會長會議提出修改方案,提交校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三條 修改後的章程,在校友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安徽省教育廳審查和安徽省民政廳核准。核准後即為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四十四條 本會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註銷時,由會長會議提出註銷動議。
第四十五條 註銷動議經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後,報安徽省教育廳審查同意並報安徽省民政廳辦理註銷手續。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安徽省教育廳和安徽省民政廳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安徽省教育廳和安徽省民政廳的監管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學校教育發展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經2023年3月20日安徽理工大學校友會第三屆校友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 本章程由本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安徽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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