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興安醫院

安康興安醫院

安康興安醫院位於漢濱區巴山中路78號,是一家經由漢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審批通過的醫院,於2011年10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林淑豪,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普通內科、普通外科、婦產科、皮膚科、醫學檢驗(臨檢)、醫學影像(普放、B超)、中醫科等。

2021年10月7日,漢濱區安康興安醫院有關問題調查處置工作組通報,2021年10月6日網路反映安康興安醫院有關問題後,漢濱區迅速成立調查處置工作組,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興安醫院
  • 成立時間:2011年10月27日
  • 地理位置:漢濱區巴山中路78號
  • 公司類型:個人獨資企業
  • 登記機關: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漢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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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簡介

安康興安醫院是一家經由漢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審批通過的醫院

醫生團隊

安康興安醫院
姓名:楊紀林
性別:男
醫師級別:執業醫師
執業類別:臨床
執業地點:陝西省
執業證書編碼:110612400000606
主要執業機構:安康興安醫院
執業範圍:外科專業
發證(批准)機關:漢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安康興安醫院
姓名:陳光娥
性別:女
醫師級別:執業醫師
執業類別:臨床
執業地點:陝西省
執業證書編碼:110612400001991
主要執業機構:安康興安醫院
執業範圍:外科專業
發證(批准)機關:漢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安康興安醫院
姓名:魏鳳仙
性別:女
醫師級別:執業醫師
執業類別:臨床
執業地點:陝西省
執業證書編碼:110610900000439
主要執業機構:安康興安醫院
執業範圍:內科專業
發證(批准)機關:漢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診療科目

內科 /外科 /婦產科 /兒科 /麻醉科 /醫學檢驗科 /醫學影像科 /中醫科******

醫院地址

漢濱區巴山中路78號
興安醫院

審批機關

漢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相關事件

2021年10月6日下午4時許,發現網路反映“無病女學生被推上手術台,手術中途讓打電話借錢,安康這家民營醫院喪盡天良!”後,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召開專題會議,迅速成立安康興安醫院有關問題調查處置工作組,下設四個工作小組。當前工作組已進駐安康興安醫院依法依規開展調查處置工作。調查處置進展情況將及時通報。
2021年10月7日,漢濱區安康興安醫院有關問題調查處置工作組通報,2021年10月6日網路反映安康興安醫院有關問題後,漢濱區迅速成立調查處置工作組,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經查,2021年10月4日中午,“路某甲”(17歲)在其同學陪同下到安康興安醫院就診,醫生操某某接診、檢查,診斷為宮頸贅生物,“路某甲”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籤字後,操某某對其實施了手術。不存在手術中簽字、虛假手術(在其他醫院檢查的部位與安康興安醫院手術部位不是同一部位)問題。但在診療過程中,安康興安醫院在沒有監護人陪同、簽字的情況下對未成年人進行檢查和手術,存在管理不規範、告知不到位、醫風醫德不端正等問題。目前,已對安康興安醫院停業整頓,停止主治醫生操某某執業活動,約談並責令醫院院長辭職,責令醫院嚴肅處理業務副院長、科室主任和醫生操某某。患者及家屬已與醫院就糾紛自行溝通協商一致。
我們將舉一反三,立即在全區集中開展醫療機構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對職能部門履職情況正在進行調查。
過往事件
安康興安醫院曾捲入一起糾紛,因醫療過錯行為造成患者十級傷殘,被法院判決承擔65%責任。此外,該醫院還曾因違反廣告法、使用過期醫療器械,而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2011年成立至今,該醫院已經歷多次“變身”,從“安康協和醫院”、“安康興安醫院”到“安康興安醫院有限公司”,其背後疑為同一批人的身影。
判決書顯示,2018年6月9日,胡某敏因懷孕在安康市婦幼保健院檢查顯示:早期妊娠,胚胎停孕。同年6月11日11時左右,胡某敏在興安醫院門診治療,實施“無痛鉗夾術”人流手術,術中出現大出血,經搶救處理,於14時20分轉入安康市中醫醫院,診斷為:1.子宮瘢痕處妊娠;2.不全流產;3.瘢痕子宮;4.失血性貧血(中度);5.盆腹腔廣泛粘連;6.清宮術後;7.子宮瘢痕妊娠胚胎組織清除術+修復術+腸粘連松解術後。
後經鑑定機構鑑定,興安醫院缺乏基本的手術風險防控意識,並且對患者也未進行明確的風險告知,未盡到謹慎注意的義務,醫方在沒有大出血充分應對處置措施和技術條件下,對胡某敏實施子宮疤痕處妊娠清宮術,醫方醫療行為存在過錯;胡某敏因瘢痕處妊娠,接受清宮術過程中大出血,繼而接受子宮動脈栓塞術,構成十級傷殘。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醫療損害司法鑑定意見,興安醫院有過錯,該過錯與胡某敏病情惡化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故興安醫院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綜合司法鑑定中心認定興安醫院的過錯,酌定興安醫院承擔胡某敏損失的65%。對此判決,胡某敏不服,提起抗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除了此次醫療糾紛,興安醫院還曾被行政處罰。2018年5月,因在城區計程車車頂LED顯示屏發布的車載廣告內容和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內容不符,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安康興安醫院”被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行政處罰,處罰款1萬元;2020年12月,該醫院因“使用過期第二類醫療器械”,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被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沒收違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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