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暴雨災害預警與回響規定

《安康市暴雨災害預警與回響規定》是陝西省首部地級市氣象法規,也是陝西省首部聚焦暴雨災害防禦的地方性法規,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暴雨災害預警與回響規定
  • 通過時間:2023年11月30日
條例通過,條例解讀,

條例通過

2023年11月30日,陝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關於常委會批准《安康市暴雨災害預警與回響規定》的決定。

條例解讀

《規定》共23條,明確和細化了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職責、預警發布與傳播措施、回響措施、保障措施等內容,規範了暴雨災害預警與信息發布機制、暴雨災害預警與應急回響聯動機制、暴雨災害防禦責任體系及風險管理等方面工作,強化了各級各部門聯動,推動構建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暴雨災害防禦工作格局。
《規定》緊密結合秦巴山區暴雨特點和防災實際,制定氣象單災種政府規章,有效彌補了安康氣象災害防禦方面的立法空白,推動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有法可依,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強,對規範暴雨災害預警與回響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和減輕暴雨災害造成的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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