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縣司法局

安平縣司法局是縣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其基本職能是: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矯正工作;擬訂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本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主管全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資格初審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經濟財務等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司法局設辦公室、法制宣傳股(普法辦公室)、基層股、法律援助管理股、社區矯正股(社區矯正辦公室、安置幫教辦公室)、政工股(法制股、法律服務管理股)6個內部股室及網都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兩個下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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