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六器”,指的是宋代人發現的西周早期青銅器。
據宋人王黼等著《博古圖錄》記載,重和戊戌年(1118)出土於安州安陸郡孝感縣,凡方鼎三、圓鼎二、甗一。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中稱為南宮中鼎、中鼎、召公尊、父乙甗。其中一件青銅鼎上,出現數字卦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安州六器
- 出土地點:孝感縣
- 所屬年代:商末周初
文物介紹,六器介紹,出土九器,周器,與昭王南征,
文物介紹
“安州六器” 以其出土年代早、銘文內容重要而著名。安州六器” 實出於孝感,記述此器較早且較詳的,是趙明誠《金石錄》卷十三《安州所獻六器銘》跋, 云: “ 右六器銘,重和戊戌歲安州孝感縣民耕地得之,,自言於州,,州以獻諸朝。凡方鼎三、圓鼎二、抓一。皆形制精妙, 款識奇古。
六器介紹
歷來為人們所傳頌的,’安州六器”說的是北宋末年在安州地方發現的六件貴重的出土文物。這六件文物的出土,轟動了當時的朝野,連史書上都突出地記載了這一件事,可見其影響之大。據《宋史·徽宗紀四》“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三月庚戌,蔡京進安州所得商六鼎。”這就是說在宋徽宗(趙估)宣和元年三月的時候安州地方出土了六件商代青銅鼎,這在當時確是一件大事,人們以為這是天降祥瑞,當這些寶物由安州送到京城後,奸相蔡京便將這六件青銅器獻給了皇帝。從此這“安州六器”就成了中國古代文物考古、金石學方面的一件重要事件了。千百年來經常為人們所引用。但從來沒有人懷疑其出土地點。人們只知道文物是在安州出土的,並不知道具體出上點在哪裡。一般以為宋代的安州就是安陸縣,顧名思義“安州六器”也就順理成章的認為是安陸所出土了。實際上所謂“安州六器”並非安陸所出,而是出自今之孝感市。
出土九器
據《孝感縣誌》記載,在明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九月,孝感縣城拓展城牆,民工挖得一匣,匣中出古鼎一件。形狀為“蟠腹爹口、三足兩耳,周園端嚴,體被五色,上有識皆古領捕文,大小凡六十字。”當時人樂道為祥瑞,遂築鼎於其地,名為“神鼎閣”。請著名文學家王世貞為記。王在文中考訂此鼎為周初南宮仲父方鼎,並說稽正宋人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款識》文字皆合,又據《漢陽府志》引明《一統志》說:“宋徽宗時,孝感縣東湖村(約今孝感市北門大街附近,神鼎閣毀於兵火)夜有光燭夭,農人聞於官,掘地得周九鼎貢於朝。”清雍正《湖廣通志》卷七七古蹟志里也有類似記載。在其孝感條下有:“東湖村在縣東,宋徽宗時村民視夜有光燭天,聞之於官,掘地得周九鼎貢於朝……”。怎么“安州六器”忽地變成了九器呢?《孝感縣誌》引述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謂“安州六器”皆得於安陸之孝感縣耕地得之,計方鼎三、園鼎二、甄瓦一、其銘文著在法帖之九卷、十卷、十六卷”。並說“此六器”靖康之難,俱為金人擄去不知下落。”《縣誌》接著說在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器法帖》中又記載“方寶甄一、曾侯鐘二,同得之於安陸孝感。”還說“此三器藏之於方城范氏”。這樣一來,宋代在安州所出實為九器.經查閱明朱謀至刻本宋人薛尚功所著《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與《孝感縣誌》所說基本相符,只是小有差誤。前面所說九件器物,分別是在該書卷六。即曾侯鐘二、卷九、國寶鼎二.卷十、南宮中鼎三,卷十六為方寶獻、父乙頗。在其“父乙瓶”銘文後注說“右銘重和戊戌歲出於安陸之孝感縣,耕地得之,自言於州,州以獻諸朝,凡方鼎三、園鼎二、瓦南一共六器,皆南宮中所作也,形制精妙,款識奇古,日父乙者蓋商末周初之器耳。”在其卷九園寶鼎二銘文後面也說:“右二器~同得於安陸之孝感……。”另在卷十六的方寶獻銘文後又說:“此器與前二園鼎同出於安陸之孝感……。”只是在卷六的曾侯鐘之銘文後面說“右二鐘前一器藏方城范氏,皆得之安陸……”。此處沒有提到孝感,這裡就鬧出了一個矛盾,上面所述器物共為九件,如兩件曾侯鐘為安陸所出,那孝感所出則實為七件了。說六器顯然是不對的,考之薛書,筆者認為這九件器物都應為孝感所出,把兩件曾侯鐘說為安陸。可能是筆誤,或是在安陸後面少寫孝感二字,這批器物可能是兩次出土。至於《孝感縣誌》說兩件曾侯鐘與方寶獻均藏方城范氏則是錯誤的。在薛書里明確記載只有一件曾侯鐘藏方城范氏。薛尚功為北宋末至南宋初人,是當時著名金石學家,《歷代鐘鼎彝器軟識法枯》編著於南宋紹興年間一是當時人記當時事,當是可信的。
周器
《宋史·徽宗紀》將“安州六器”記為“商之六鼎”顯著是錯誤的。在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中記載“安州六器”和另三器均為周代器物,每件器物皆有銘文。
據薛氏考證:三件南宮中鼎,皆南宮中所作。南宮其氏也,中其名也。周代有南宮氏,前一鼎文中有“錫於瑛玉”,據《集韻》雲“玉璐小杯也。”又言作乃采者,蓋采事也。命以立事,故因為此鼎而刻之銘也。而謂之’’豁父乙尊”者,大鼎也。曰“父乙”者,周初接商之器也。薛氏考“父乙獻”“園寶鼎二”皆為周初器物。關於“曾侯鐘”,薛氏考訂銘文雲,“惟王五十六祀,楚王韻章,按惠王在位五十七年,其名為章,然則此鐘為惠王作無疑也,唯對“方寶獻”沒有指出時代。
上面所引薛尚功對銘文的考證,基本上是正確的,但他把父乙獻說成商末周初之物則是值得研究的。
至於宋史上說“安州六器”得於宣和乙亥,而薛尚功則說是重和戊戌。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宋徽宗喜歡改換年號,他在位做了廿四年皇帝就改過六次年號,有時一年有兩個年號。這個宣和元年就是這樣,查《宋史·徽宗紀》。進“安州六器刀為宣和元年三月,而改元之前的二月即為重和。因而“六器”實際是在重和年號出士的。從文物的出士到獻於州,最後貢於朝是應當有一個時間過程的。
寫到這裡,問題算是已經明確了,但還要再說幾句,宋史上所提“安州六器”未說出土具體地點,筆者以為這是就大地名而言的,宋代的安州管轄範圍比較大,包含現今之孝感地區安陸、雲夢、孝感、應山、應城五縣地域。孝感當時是安州的屬縣,孝感建縣於南朝宋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在此之前一直為安陸縣境之一部分,建縣後長期屬安州管轄,只是到了清朝初年(雍正七年)才劃屬漢陽府,所以說。在宋代,孝感縣出土文物由縣送到州,州獻朝庭,是順理成章的事,說成安州所出,也是可以的。只是不應該把安州誤為安陸、這樣一來,就把真正的文物出土地點忘卻了。
與昭王南征
周昭王十九年,昭王派祭公、辛伯攻楚,“天大曀,雉兔皆震,喪六師於漢”。周軍渡漢水時,陰風驟起,氣候惡劣,將士驚恐,軍隊損失嚴重。昭王伐楚與早期楚史和楚文化研究有極重要的關係,但這樣一件西周史和楚史上的重大事件,卻因為周人的隱諱而蒙上了重重迷霧,甚至連周昭王征伐的對象到底是誰都存在爭議。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周昭王所伐之“楚”並非“楚國”,而是西周時期和楚國並立於楚地的楚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