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

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
  • 發布部門:安寧市人民政府
導語,檔案內容,

導語

各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54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雲政發〔2013〕37號)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昆政發〔2013〕37號)精神,科學、規範、有序、高質量地完成我市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高度重視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
可移動文物普查是我國繼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部分)之後在文化遺產領域開展的國情國力調查,是確保國家文化安全,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體系的重要基礎工作,是一項全面掌握我國文物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建設文化遺產強國的國家工程。各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省、昆明市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從增強國家綜合國力,維護國家文化主權,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深刻理解開展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重要性,把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列入部門工作議事日程,精心組織普查工作。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密切配合,圓滿完成我市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各項工作。
二、明確普查範圍、內容和任務
(一)普查範圍
我市轄區內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各類國有單位收藏保管的國有可移動文物。
(二)普查內容
普查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歷史上各時代重要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由博物館、紀念館收藏登記的1949年後的藏品。列入國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鑑定標準範圍的作品。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普查登錄的內容是:文物名稱、類別、級別、年代、質地、外形尺寸、質量、完殘程度、保存狀態、包含數量、來源方式、入藏時間、藏品編號、收藏單位名稱等14項文物基本指標項,11類附錄信息、照片影像資料以及收藏單位主要情況。
(三)主要任務
普查以各街道為單位。組織完成轄區國有單位可移動文物調查、統計、信息採集審核等相關工作,匯總至市文體廣電旅遊局統一上報。由市文體廣電旅遊局根據普查結果,編制普查報告,建立普查檔案和國有可移動文物名錄,並進一步加大保護管理力度。
三、確定普查時間安排
此次普查從2012年10月開始至2016年12月結束。普查標準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主要任務是制定普查實施方案、發布規範和標準,組織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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