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人民政府祿脿街道辦事處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

安寧市人民政府祿脿街道辦事處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人民政府祿脿街道辦事處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安寧市人民政府
導語,檔案內容,

導語

各中心、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各中心、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徹底摸清我街道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實物現狀,進一步明確固定資產管理責任,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經研究決定於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1月底進行全面清查。現將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組織領導
為保證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街道決
定成立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問題的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街道會計核算站,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的日常工作。
組長:李勁松(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董建學(安寧市第十紀工委書記)
馬俊波(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街道會計站、各中心、部門負責人。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工作由街道會計核算站負責,各中心、部門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內容和範圍
(一)清查內容
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將通過對實物資產、財務管理系統地進行
資產實地盤點,賬實核對後確定固定資產的盈虧情況,並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更正,明確管理職責。
(二)清查範圍
本次清查是對各中心、部門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範圍
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交通工具、電子設備、機具設備等。
三、清查的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以2012年9月30日賬面數為清查基準日。
(二)固定資產清查準備階段。制定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指定專人負責清查工作,各中心、部門應將清查人員名單於9月20日前報街道會計核算站。
(三)固定資產清查自查階段。2012年9月20日至11月10
日為各中心、部門自查階段。
(四)固定資產清查檢查階段。街道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於2012年11月11日至20日對各中心、部門自查結果進行審核、查檢。各中心、部門對各自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清查結果以書面和電子文檔方式報送街道會計核算站。
四、工作目標
(一)進行徹底清查,準確反映單位固定資產情況。各中心、部門對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徹底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固定資產情況。
(二)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中心、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實施計畫,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資產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中心、部門要統
一思想、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做好此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中心、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有關要求,集中力量認真做好固定資產清查,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清查工作,保證達到清查工作的覆蓋面和深度。
(二)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中心、部門要統籌本中心、
部門的資產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三)認真對待,嚴肅紀律。在清查過程中,各中心、部門
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確保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加強督查,認真總結。各中心、部門要加強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向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反映固定資產清查的進展情況。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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