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壽輝

安壽輝

安壽輝,男,湖南新化人,湘潭大學法學院法學本科,雲南財經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碩士,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碩士,執業律師,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壽輝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新化
  • 職業:執業律師,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個人經歷,研究成果,出版著作,參加會議,

個人經歷

先後在深圳市國土局及中國燃氣(上市公司)工作,現供職於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擔任雲南省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湖南湘潭商會、雲南財經大學MBA教育中心、深圳市鵬瑞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梅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湖南婁底商會等公司和協會的法律顧問,處理過的案例有深圳某地產私募基金、廣西某基金全程(發起、設立、募集、投資、管理、退出等)法律服務、某上市公司收購香港某上市公司、收購某集團公司的反壟斷審查(經營者集中)申報、某實業公司中小企業私募債、廣東某集團公司的股權轉讓和改制重組及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等,擅長於經濟金融、公司事務、股權轉讓、投融資、私募(PE)基金、上市、新三板及併購重組等業務,並多次與國內外知名學者、官員探討法律前沿問題。
與王澤鑒老師合影與王澤鑒老師合影
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師從日本橫濱大學副校長來生新教授學習經濟法基礎理論(英文講授)。
2010年2月至2010年7月,師從“華人法學界第一人”台灣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教授學習民法理論。

研究成果

[1] 《中歐跨境企業併購審查中的實體審查標準比較研究》,發表於中國反壟斷法網。
[2] 碩士畢業論文《經營者集中的附限制性條件研究》的研究成果全篇被中國商務部採納。
[3] 《企業破產背景下的人身損害賠償債權保護研究》,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與於定明教 授合作。
[4] 《關於在《公司法》中設定優先股制度的立法建議》,載《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評論》。
[5] 《論不動產登記公信力例外製度》,新財經,2010年第12期。
[6] 《論情事變更原則在我國建築施工契約中的套用》,載《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律研究中心》,2010年。
[7] 《如何構建西南邊疆地區的司法和諧制度》,2010年雲南財經大學校級科研項目。(合作)

出版著作

[1] 《守護正義——中國法官的知與行》,田成有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2] 《給法官的九百句忠言》 ,田成有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3] 《中國體育產業發展報告2008-2010》,江和平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

參加會議

[1] 起草國家商務部舉行的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立法。
[2] 參與制定國家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辦法》。
[3] 參與《公司法》與《證券法》聯動修改立法活動,並提交了論文《關於在<公司法>中設定優先股制度的立法建議》。
[4] 參加澳大利亞布里斯班市(Brisbane)與深圳市政府共同舉行的投資會,並與布里斯班市(Brisbane)市長Graham Quirk和Redlands city市長、議員Cr Karen William交流中澳投資環境與法律環境。
[5] 參加2013年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論壇“公司法與證券法聯動修改的前沿問題”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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