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圖縣水利局

保障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圖縣水利局
  • 地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安圖縣
  • 性質: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實施國家水利和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水利發展戰略規劃。
(二)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三)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綜合執法;協調全縣的水事糾紛。
(四)負責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全縣河流湖泊、水庫、蓄水區、城鄉防洪等水域工程。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河道管理法規;負責縣內江河、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指導鄉鎮水利管理站有關河道堤防管理;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縣內江河采砂的審批和管理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縣內江河河道內建設項目和用河行為的審核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的規劃和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和監督執法工作。
(七)負責管理全縣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節水、用水工作;負責全縣飲水安全規劃和實施工作。
(八)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程水價測算、水費計收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縣水產業發展戰略規劃;保護水庫、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故;保護、增殖漁業資源、救護水生野生動物。
(十)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監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對全縣水文工作、水利綜合經營、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檢查和驗收、水利工程財會等實行行業管理,發展外向型經濟。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秘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全縣水利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幹部考核、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和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社會保障、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作;水利系統的科技檔案、文書檔案和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負責水利局承擔行政審批項目的統一管理;協調相關科室做好已受理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查、論證,提出審查意見書,根據審查意見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統一發放行政審批決定書和許可證書;協調各科室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事後監督工作;負責水利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收取和上繳工作。
計畫財務科
編制全縣水利長期規劃和中期年度計畫;分解上級下達的水利工程任務指標;檢查監督規劃、計畫執行情況;組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和鄉鎮供水工程的實施;編制全局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審核職工工資及資金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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