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簡稱經管局)現有在職人員15人,其中黨員1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化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
- 在職人員:15人
- 簡稱:經管局
- 管理對象:安化縣農村
安化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簡稱經管局)現有在職人員15人,其中黨員11人。
安化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簡稱經管局)現有在職人員15人,其中黨員11人。管轄區域安化縣主要職責內設辦公室、業務股、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等4個股室。職能職責:(1)負責全縣農民負擔的監督管...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農村改革、農村經營管理、土地“三權分置”改草、產權制度改革、現代農業綜合改革:農村宅基地改革與管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農業農村綜合調研等工作。分管農村經濟經營服務站、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農村改革...
2002年4月,在機構改革中,縣經營管理科更名為縣農村經營管理局。職能任務 1、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2、指導農村土地...
常寧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具有行政指導、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等職能。整個農經系統共有27個鄉鎮(辦事處)經營管理站,在職人數101人,退休人員30人;局機關內設5個職能股室,在職人數33人、退休人員...
枝江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為市農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掛枝江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辦公室牌子。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和監督落實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
永定區農村經營管理局是龍巖市永定區的政府機構。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定全區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指導全區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和發展。(二)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
機構簡介 根據黃編辦發〔2010〕14號檔案精神,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辦公室更名為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為縣政府辦公室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加掛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 (一)堅持貫徹以家庭聯產承包為...
1984年6月,桂陽縣農業委員會經營管理組單列更名為“桂陽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科”,屬二級事業機構,歸口縣農業委員會管理。行使對全縣農村財務的審計監督、農村經營、農經統計等職能。1995年12月正式成立桂陽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明確為...
鳳凰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局是研究制定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農業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主要職能 (二)、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審核會簽涉及農民負擔...
縣農經局是綜合經濟管理部門之一,是具相當部分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1954年6月,始有農林水利局農業財會輔導股;1984年7月從縣農委析出,更名為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簡稱農經站);1997年1月,更名為農村經濟管理局。領導班子 吳立玉:...
市農經局事在編11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組長1人,設辦公室、農村經營體制科、農村財務管理科、農民負擔監管科四個職能科室。內設機構 辦公室 指導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體系建設和農村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經管...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 副 站 長 杜宇雄 工作職責:一、為農村集體財務資產和專項資金提供財務審計;二、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培訓;三、負責指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領導分工 陳 琳 局 長 主持全面工作。潘德元副局長 分管農村財務管理和農村...
新邵縣農村經濟管理局,其前身為新邵縣農業委員會經營管理組,成立於1978年8月,先後歷經縣農業經營管理科、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等發展階段。局內設辦公室、農村...
利川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50年代為縣委農工部農村會計輔導科,農村人民公社時期為縣委農工部農村經營管理科,改革開放後為縣(市)農業委員會農村經營管理科。1995年成立農村經濟管理局(屬市農業委員會管理的...
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管好用好鄉村集體資產,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6、負責全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管理和培訓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人員,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7、負責全市農村經濟情況和社會發展指標體系的統計...
5、負責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情況監測。6、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領導分工 一、許石雄,黨組書記、局長(兼負監辦主任)。主持局全面工作。二、孫朝陽,副局長。分管辦公...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1998年拆地設市時中方縣委、縣政府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決定保留縣農村經濟管理局,屬縣正科級事業單位。2001年縣機構改革時,中方縣縣委、縣政府保留中方縣農村經濟管理局,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