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加掛安丘市城市管理局牌子)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規格,行政編制11名。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掛安丘市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牌子)隸屬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正科級規格,核定事業編制189名。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實行“局隊合一”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綜合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國務院、省政府在綜合執法方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依法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依法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依法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依法行使房地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依法行使建築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八)依法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他高噪音的方式招攬顧客,或者擅自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迴播放,造成噪聲污染的處罰;對在城(鎮)區內露天燒烤食品行為的處罰;對建築施工企業違反施工作業時限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九)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非法設定、張貼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十)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關於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依法行使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依法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依法行使防震減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依法行使旅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六)依法行使農業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七)依法行使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八)負責擬訂市區戶外廣告設定相關標準、規範,並根據城市容貌標準進行監管。指導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史志編纂、會務、值班、機關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宣傳業務工作;負責做好車輛、網路、裝備的日常管理、維護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負責與綜合行政執法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協調配合工作;負責法制審核和指導工作;負責單位系統性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有關配套政策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及彙編工作;負責行政賠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法制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法律諮詢、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案審會的組織落實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承擔機構編制、勞資、考核獎懲、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中層幹部的選拔、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員調動手續辦理和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科。負責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和財務決算,做好日常財務收支工作;負責對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單位財產登記、管理、維護交接工作;負責資產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各類工程項目的預算編制、審核的實施工作;參加各類工程項目的招標活動及其契約洽談、審簽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安丘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張學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