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旅遊局

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市旅遊業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丘市旅遊局
  • 地理位置:安丘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指導全市旅遊景區景點開展工作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質量管理與規劃科,三、市場開發科,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基本信息

根據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安丘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安發[2010]6號),設立安丘市旅遊局,為市政府主管的全市旅遊業行業管理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市旅遊局編制總額為20名,配備正職領導1名,副職領導3名,內設辦公室、質量管理與規劃科、市場開發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4個科室。

主要職責

2、擬定並指導實施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協調指導全市旅遊商品的規劃、開發;指導全市旅遊景區景點開展工作。
3、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旅遊業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
4、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路建設。
5、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負責旅遊飯店、經營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公司)的申報和國內旅行社的申報以及行業管理;指導旅遊度假區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實施。
6、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台灣旅遊以及邊境旅遊政策;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在我市開設旅遊機構的申報事宜;組織開展全市旅遊對外合作與交流。
7、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8、監督實施國家、省有關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安丘市旅遊局設4個職能科室,內設辦公室、質量管理與規劃科、市場開發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督辦、保衛、保密、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後勤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業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及監督實施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質量管理與規劃科

負責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和開發建設;負責A級景區、旅行社和星級賓館的申報和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培育和完善市內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承辦出國旅遊、指導旅遊文娛活動;負責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

三、市場開發科

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全市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組織指導旅遊行業的市場促銷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開發、重大促銷活動和旅遊業信息調研;組織、指導做好全市旅遊行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培訓規則;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企業的部門以上經理崗位培訓;指導和管理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考試等級認證;指導和申報旅遊行業職稱評定。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查處各個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抓好各項安全生產防範措施的落實;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工作並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援救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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