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道德行為

學生道德行為是指學生個體在一定道德認知的支配下所採取的行為,它是學生品德形成的關鍵和重要標誌。因此,學生道德行為的評價也成為學生品德評價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行中國小教育中的學生品德評價也主要集中在對學生品德行為的評價上。

學生品德評價的根本目的就在於準確、客觀、科學地反映學生品德的發展水平和狀況。因此,確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品德評價標準是做好評價工作的必要條件。但是,目前我國還缺乏一個為大家所認可並切實可行的理想的指標體系,而品德評價的實施又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所以,目前在實施評價中主要以《中國小德育大綱》規定的教育目標、要求和內容以及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力為根本依據,並根據各地、各年級學生的實際提出要求,制定具體標準。優秀對評定的內容諸方面都做得好,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現。
良好:對評定的內容諸方面基本能做好。
及格:對評定的內容諸方面大部分能做到,但在某些方面1故得不好,有嚴重缺點,或有錯誤,但已改正。
不及格:對評定的內容諸方面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嚴重錯誤,或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不接受教育,無改正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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