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英輝

孫英輝

孫英輝,男,1954年7月出生,吉林省輝南縣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研究員。

長期從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參與國家和省重大國土資源政策、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組織國土資源管理重大國際研討、全國性會議及活動,撰寫和主編了大量國土資源管理文章、刊物和書籍。曾任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主任、黨委書記,國土資源部法律評價工程重點實驗室主任。

2017年1月19日,孫英輝因涉嫌受賄罪在二中院受審,他的情婦李某作為特定關係人,同樣因涉嫌受賄罪受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英輝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吉林省輝南縣
  • 出生日期:195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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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1年參加工作,歷任吉林省通化地區輝南標準件廠黨委副書記、中共通化地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員、辦公室副科長,中共吉林省渾江市委辦公室主任,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秘書,國家土地管理局辦公室主任,海南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掛職),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局長,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主任,國土資源部法律評價工程重點實驗室主任。
2009年3月,任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主任、黨委書記,國土資源部法律評價工程重點實驗室主任。
2014年6月3日被免職後退休。

人物成就

曾任《土地管理叢書》主編,《中國地政》總編輯,《當代中國叢書·當代中國土地管理卷》執行副主編兼編輯部主任。多篇文章在國內外重要刊物發表。在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聯合國人類居住中心(UNCH)、世界銀行(WB)召開的國際會議上的發言《中國城市土地管理》和UNDP、UNCHS、WB與中國國家土地管理局共同舉辦的"中國土地市場國際研討會"(北京)上的主報告《中國土地市場現狀、潛在問題和發展趨勢》均被收入上述國際組織的期刊及論文集(中英文本),後還被收入《光輝的歷程》,並榮獲論文特等獎。主持土地政策參與巨觀調控及中國土地市場指數、土地市場和土地抵押動態監測、12336國土資源違法形勢預警防控統一平台建設工程等重大項目研究,多次獲得國土資源部科技進步獎,榮獲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

人物事件

2017年1月19日,孫英輝因涉嫌受賄罪在二中院受審,他的情婦李某作為特定關係人,同樣因涉嫌受賄罪受審。庭審中,面對哭泣的李某,孫英輝神情淡漠,倆人全程無交流。
62歲的孫英輝是吉林省人,博士研究生。
孫英輝1986年進入原國家土地管理局,歷任海南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掛職),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局長,2009年3月任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主任、黨委書記。2014年6月退休。
孫英輝在海南、西安和北京工作期間,都有情婦。跟孫英輝一同受審的李某44歲,河南人,案發前系陝西省安全監督生產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正處級調研員。
因有人舉報孫英輝受賄,一中院反貪局經核查後將正在雲南休假的李某抓獲。此後,中紀委駐國土部紀檢組電話通知孫英輝到單位,孫英輝此後落網。
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3年間,孫英輝單獨或夥同李某利用孫英輝先後擔任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局長、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西安天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兩單位、蔡某等3人謀取利益,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請託人張某謀取不正當利益。
為此,孫英輝多次收受和索取675萬餘元。其中孫英輝主動索賄318萬餘元。孫英輝收受的財物中還有5萬美元、100萬元港幣,還在海南和北京收了3套房子。案發後,涉案贓款已被部分追繳。
孫英輝的情婦李某夥同孫英輝,為王某的天合公司在承攬工程事項中提供幫助,向王某索取人民幣100萬元。
檢方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孫英輝刑責,而李某作為孫英輝的特定關係人同樣被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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