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樂宜

孫樂宜(1907~1990),原名思墀,別名益堅。祖籍浙江省吳興縣,寄籍江西省武寧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樂宜
  • 外文名:sunleyi
  • 原名:思墀
  • 祖籍:浙江省吳興縣
孫樂宜(1907~1990),原名思墀,別名益堅。祖籍浙江省吳興縣,寄籍江西省武寧縣。
1925年在天津南開中學讀高中時,受革命思想影響,積極參加學生運動。1926年4月在北京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秋,經組織派赴廣州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二十六師七十六團政治幹事,後赴武漢任政治指導員,參加北伐戰爭。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他堅持鬥爭,任中共湖北省黃陂縣委軍事委員;1928年被調往南京,任中共南京浦口鎮區委委員,從事工人、學生運動和農民運動。1929年秋,被派往江西南昌,因黨組織遭破壞找不到接頭人而與黨失去聯繫。後在南昌市當公路測量工、繪圖員、築路技術員、工程師。1932年冬到上海尋找黨組織期間,在滬西門汽車學校學習,後當汽車駕駛員及修理工,參加黨領導的社會科學者聯盟。1934年初恢復黨組織關係後,任社聯法南區委委員,從事工人、學生運動的組織工作;同年11月被捕入獄,在敵人嚴刑拷打、威逼利誘面前堅貞不屈,英勇鬥爭。1937年12月日軍侵占上海後,在押解途中,集體逃獄,到武漢八路軍辦事處報到。
1938年在武漢八路軍辦事處經過學習後,被分配到安徽,任皖西太湖縣動員委員會幹事、宿松縣動員委員會指導員。1939年經中共安徽省委決定恢復黨籍後,歷任皖東區黨委工作團長,區黨委秘書長,合肥縣委委員,新四軍四支隊參謀,合肥游擊大隊定(遠)鳳(陽)獨立團主任,新四軍淮南地區抗大八分校教員。在此期間,積極進行抗日宣傳和組織抗日武裝隊伍。1943年赴延安中央黨校學習。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被派往旅大,歷任市總工會糾察部長、大連港務公安局局長、大連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等職。1949年奉命南下。
廣州解放後,參加接管廣州工作,歷任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廣州市人民委員會秘書長、廣州市副市長、中共廣州市委常委。在任內,工作高度負責,為廣州市政法公安、城市管理、文教衛生等各條戰線的建設辦了許多好事。廣州解放初期,反革命殘餘勢力破壞活動猖獗,他不顧個人安危,深入基層與廣大公安幹警不分晝夜地工作,為保衛人民政權、維護社會治安作出貢獻。70年代末,他組織實地調查,掌握了市、區、縣看守所、收容站的擁擠情況後,積極提議由市撥出專款,解決修建擴建急需的經費,從而改善了看守、收容場所的環境。在負責抓計畫生育工作期間,經常深入區、縣、街道、農村,積極宣傳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和指導具體工作。他遇見道路交通堵塞,常與執勤交通民警一道指揮疏導車輛,使道路及時暢通,深受民眾好評。他為政清廉,胸懷坦白,剛直不阿,疾惡如仇。在負責反走私鬥爭的領導工作中,狠抓大案要案的查處;敢于堅持原則,同不正之風作鬥爭。他對同志滿腔熱情,對下級幹部既嚴格要求,又關心愛護,處事實事求是,常常親自幫助幹部解決困難;且助人為樂,熱心為人民民眾辦實事。在任廣州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議政活動;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民眾聯繫,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重視處理人民民眾的申訴案件和來信來訪工作,為加強廣州市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了不少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他曾受到迫害,但他堅信馬克思主義,對共產主義事業堅貞不渝,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尊嚴和革命氣節。1978年落實政策後,任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9年任中共廣州市委常委、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81年9月任廣州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曾任第五屆、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第一屆至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90年1月24日在廣州市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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