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東虎

孫東虎,榆林市府谷縣司法局原副局長。

2015年3月,陝西榆林市神木縣政協委員武小春,發帖舉報府谷縣榆林市府谷縣司法局原副局長孫東虎及其子孫浩在煤礦股權轉讓中詐欺其2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東虎
  • 職業:司法局原副局長
詐欺事實,立案調查,

詐欺事實

此案源於武小春等人在2009年底啟動的一次煤礦股權收購。武小春與合伙人打算收購府谷縣府谷鎮紅花村的村辦礦—宏華煤礦。經紅花村呂家溝組組長王黨虎引薦,武小春結識了時任府谷縣司法局副局長的孫東虎。孫東虎向武小春出示的委託轉讓股權協定書顯示,占宏華煤礦60%股權的股東委託孫東虎尋找有實力的買家,以1.9億元轉讓該礦60%股權。
2009年12月21日,王黨虎、孫東虎作為甲方,與武小春等簽訂協定,將宏華煤礦60%股權以3億元價格一次性轉讓給武小春等人。此後,他們又簽訂補充協定,約定以不超過2億元(後商定為1.86億元)的價格,轉讓宏華煤礦剩餘40%股權。
武小春提供的轉讓款收條顯示,在收條上籤字的為孫東虎及孫浩父子。協定簽訂後,武小春一方先後向孫東虎及孫浩支付轉讓款4.86億元,但實際只得到了52%的股權,“孫東虎說他已經取得全部股權”,但武小春說,事實上,其餘股權在別人手裡。經多次追要,他只還了5000萬,“騙了我們大概2億元左右。”

立案調查

2015年3月,陝西榆林市神木縣政協委員武小春,發帖舉報府谷縣榆林市府谷縣司法局原副局長孫東虎及其子孫浩在煤礦股權轉讓中詐欺其2億元。同年9月4日,榆林警方立案偵查。立案決定書顯示,孫東虎、王黨虎、孫浩所涉罪名為契約詐欺。
武小春稱,在立案一年半時間中,他無數次到榆林市公安局詢問結果,“警方一直說案情複雜,正在調查,但一直沒有明顯進展。”
2015年3月10日,武小春自拍了一段舉報視頻發布到網上,內含身份信息、案件材料等情況。引起熱傳,並有媒體介入報導。4月1日、2日,榆林市公安局辦案警員李向東、紀檢書記劉仁亮及趙姓副局長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孫東虎已於3月29日被刑拘,由西安帶回榆林
2016年2月22日,陝西榆林市神木縣政協委員武小春發布一則“懸賞20萬元尋人”啟事,徵集府谷縣司法局原副局長孫東虎藏匿的線索。武小春稱孫東虎等人在煤礦股權轉讓中詐欺其約2億元,2015年4月被取保候審後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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