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和平(江西省資溪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二級主任科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孫和平,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江蘇南京白下人,大專文化,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資溪縣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

2021年10月27日,據資溪縣紀委監委訊息,孫和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和平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南京白下
  • 出生日期:1962年10月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處理,

人物經歷

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江西省撫州農校農學專業中專學習;
1982年7月至1982年9月,待業;
1982年9月至1987年4月,江西省資溪縣原高田公社工作;
1987年4月至1990年2月,江西省資溪縣高田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1990年2月至1992年10月,江西省資溪縣石峽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1992年10月至1997年1月,江西省資溪縣高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其間:1994年1月至1995年12月遼寧刊授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習);
1997年1月至1997年3月,江西省資溪縣原歐溪鄉黨委副書記;
1997年3月至1999年1月,江西省資溪縣原歐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候選人;
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江西省資溪縣原歐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1997年8月至2000年6月江西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習);
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江西省資溪縣石峽鄉黨委書記;
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江西省資溪縣石峽鄉人民政府幹部;
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 江西省資溪縣原環境保護局幹部;
2007年3月至2012年12月,江西省資溪縣原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2012年12月至2017年8月,江西省資溪縣原環境保護局主任科員;
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江西省資溪縣原環境保護局保留正科級待遇;
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江西省資溪縣原環境保護局二級主任科員;
2020年9月,江西省資溪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7月13日,據資溪縣紀委監委訊息,資溪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二級主任科員孫和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資溪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21年10月27日,據資溪縣紀委監委訊息,資溪縣紀委監委對縣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孫和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審查,孫和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在任縣環保局主任科員、保留正科級待遇、二級主任科員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和娛樂;違規收受他人禮金;對縣環保局違規套取43.034萬元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工作紀律,對污水處理設施監管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察委委務會討論,並報縣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孫和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