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先生的憲法觀念

《孫中山先生的憲法觀念》是錢端升所著作品,出自於《錢端升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孫中山先生的憲法觀念
  • 作者:錢端升
  • 作品出處:錢端升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孫中山先生究於何時開始主張立憲,是一個無從斷定的問題。一九二二年先生嘗為《申報》著《中國之革命》一文,文中說道:“乙酉以後,余所持革命主義,能相喻者,不過親友數人而已。……及乎乙己〔巳〕,余重至歐洲,則其地之留學生已多數贊成革命;余於是揭櫫生平所懷抱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以為號召,而中國同盟會於以成立”。詳考先生的著述言論,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的宣傳也確在同盟會成立以後。但單就“憲法”一詞而言,則於一九〇〇年先生致香港總督的信中,早已見過。該信擬《平治章程》六則,其第二則云:“於都內立一中央政府……惟其主權仍在憲法許可權之內。”並且我敢說,先生之信仰立憲必尚遠在一九〇〇年之前;因為先生於一八九四年即游檀香山,自一八九五年起則先後留居美國及英國達二年以上;英美為民主先進國家,其憲法的功用自必早已引起先生的注意。我們如假設先生自一八九五年起,即主張立憲,則自那年以迄一九二五年先生逝世的三十年中,先生的各種憲法意見自不能一成不變。研究先生的憲法觀念的困難即伏於此。
但是,先生關於民權主義的思想,比較起來,究算是固定的,一貫的;不像先生的民族主義可因滿清之已否推翻,而有狹窄與寬大的不同;也不像先生的民生主義可因社會經濟的劇烈變化,而有緩和與激進的分別。蓋先生壯年受英美民主政治的薰陶,信仰至為堅深。英美人士——尤其是美國人士——對於代議政治的不滿固然也影響及於先生的思想,但先生早找到了補救的方法。先生晚年固然也及見了蘇維埃政制,及法西斯蒂政制,但後者對於先生始終沒有發生影響,而先生對於前者又只注意其在經濟方面的變化,而並未認蘇維埃政體為一種反民權的政體。所以先生的民族主義及民生主義早晚變化極大,而賴以實現民族民生的政體則比較的尚算固定,這是研究民權主義者的便宜地方。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錢端升(1900—1990),字壽朋,別號愛青。著名的政治學家、憲法學家。生於江蘇省松江府(今屬上海市)。早年曾入讀北京清華學校,後留學美國北達科他州立大學和哈佛大學。回國後,輾轉任教於清華學校(大學)、南京中央大學、西南聯合大學和北京大學。1948年當選為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1952年負責籌建北京政法學院,並擔任第一任院長。1954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顧問。一生著述甚豐,除《德國的政府》、《法國的政府》、《比較憲法》(與王世傑合著)、《戰後世界之改造》、《中國政府與政治》等學術專著外,還在各類報刊上發表了大量學術論文和政論時評。編者簡介孫宏雲,安徽廬江人,1969年生。現任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政治學史和政治思想史研究。著有《中國現代政治學的展開——清華政治學系的早期發展(一九二六至一九三七)》、《政治學科在近代中國之創建》(待刊)。另在《歷史研究》、《中華文史論叢》、《中國學術》、香港《二十一世紀》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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