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變動

季節變動

季節變動是指社會經濟現象受自然條件和社會風俗等因素的影響,在一年內隨季節更替而出現的周期性波動。如大多數農副產品的生產都因季節更替而存在淡季和旺季,這樣農副產品為原材料的加工工業生產,商貿系統農副產品的購銷和交通運輸部門的貨運量方面也隨之出現季節變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季節變動
  • 外文名:seasonal variation
  • 學科:統計學
含義,分類,測量方法,

含義

由於自然條件和社會因素的影響,客觀現象的統計數值在一年內出現的帶有規律性的變化。由於自然條件和社會因素的影響,客觀現象的統計數值在一年內出現的帶有規律性的變化。如農作物產量和許多用品的銷售量,都具有季節變動的特點。研究過去的季節變動,對於決定當前經營管理活動,特別是組織商業活動,避免由於季節變動引起的不良影響和預測未來,制訂計畫,具有重要意義。

分類

影響時間序列變化的因素一般可以分為三類:
1、為純粹的時間因素,如氣候、日曆天數和節假日等有關的季節性因素(用S來表示);
2、 是與不同的發展階段有關的趨勢性因素(用T來表示);
3、經濟變數有規律的相互影響,這種相互影響隨時間的延續而有規律地發展,表現在時間序列上就是有一定規律的周期波動(用C來表示)。
另外,還有一些偶然性因素,如社會心理、政治因素等(用I來表示)。因此時間序列一般可以表示為:Y=T×C×I×S。為更準確地反映客觀經濟現象的本質,必須事先對季節變動因素作一定消除和調整。

測量方法

測定季節變動,為了減弱各年特殊情況的影響,一般根據至少五年以上的資料。常用的測定方法有:
1.原始資料平均法
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其特點是測定季節變動時,不考慮長期趨勢的影響。
基本步驟為:①求若干年內同月的平均數;②求若干年內總的月平均數;③將若干年內的同月平均數各與總的月平均數對比,算出1~12月的各月比值即季節比率(百分數),它表明平均各月水平高於或低於全期總平均水平的程度,即反映季節變動的一般規律。12個月的季節比率加總應等於1200%,但計算中往往由於尾數的取捨而略有出入,需要把差數分攤到各月中去,即用一個調整係數分別去乘各月的季節比率。調整係數是用1200除以各月季節比率之和。調整後的季節比率,就是最後用來反映季節變動的季節指數。
2.移動平均趨勢剔除法
把長期趨勢的影響先予剔除,然後再求季節指數的一種方法。
基本步驟為:①根據各年的分月資料求各月的趨勢值,方法是按12個月移動求移動平均數;②將各月的實際值除以趨勢值,得出剔除趨勢後的數值;③將各年同月剔除趨勢後的數值加以平均,所得平均數即各月的季節比率。同樣,如果各月季節比率之和不等於1200%,還需比照上述調整方法加以調整,調整後即最後得出季節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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