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文子廟遺址

風光秀麗的文峰山(海拔234米)在蒼山縣城西北約十六公里的地方,東西長十五華里,南北寬五華里,猶如一座天然屏障,蜿蜒聳立在臨棗公路的北側,原來叫做神峰山。因為這裡埋葬著一位赫赫有名的季文子,才改名為文峰山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季文子廟遺址
  • 位置:蒼山縣城西北約十六公里的地方
  • 屬於:風光秀麗的文峰山
  • 為證:一龜馱碑
簡介,重修廟記,

簡介

在文峰山之陽的半山腰中有兩棵粗數圍(東邊一棵粗4.6米,西邊一棵粗9.6米),高三十餘米的古銀杏樹,雖歷盡滄桑,但仍軀幹參天枝葉扶蘇。銀杏樹的北面就是季文子廟遺址,現有一龜馱碑為證。
《費邑古蹟考》記:“魯卿山:山在抱犢崮東南。《齊乘》:‘季文子相宣、成二君,魯人思其遺澤,為之立廟。’亦名季山,俗名神峰山(此山蘭、嶧志並載,為三縣分界處,今隸蘭境者多,然山上季文子廟猶元時費人所修,有碑記)。”
季文子廟始建於何時已無法考證,元代文人王良弼在《重修季文子廟記》中記載:“暨金明昌間,道士杜公於祠陰結茅為廬,開石引泉,以為棲寢之所。”可見,季文子廟在宋金明昌以前就已經建成,並記述了當時祠廟香火旺盛的景象。《費縣誌·卷五·祀典》記:“季文子廟:《府志》:‘高橋社神峰山下,金明昌、元延祐(1190—1320)皆有碑(元碑附後)。’”
到了元代,許多祠廟被廢棄,唯有季文子廟受官方修葺。到了憲宗年間,道士顏志佑前來作為掌門,見廟像為風雨所頹,遂召集工匠於憲宗八年(1258年)戊午冬開始施工,到第二年(1259年)己未春結束。於是,顏道士讓王良弼撰寫了《重修季文子廟記》碑文作為志。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御史台官王良弼,曾談論中書省參政郭佑與參知政事楊居寬死得冤屈,被討好元世祖忽必烈的桑哥捕殺,並籍沒其家財。因此,具有王良弼署名的《重修季文子廟記》的石碑也難免厄運,寺廟也慘遭不同程度的毀壞。現在那一被砸掉頭的石龜,就是原來立於季文子廟門東側的碑座。
關於此事,顏道士涕淚俱下。二十八年春,身為右丞相的桑哥被下獄處死。顏道士為重新修整廟宇,普施善心,四處奔波,募資捐財。可是,歲月無情,滿頭銀髮的顏道士沒能完成夙願,便安息於地下。
到了元代後期,沂州大陽觀主寧志汝為了完成顏道士的遺願,聯絡王志遷、楊志和等各地觀主聯名上奏。得到朝廷的恩準,派遣黃國瑞、張汝賢、忽都不花、王甫、馳山等主持復修季文子廟,以顏志佑道士的名義重新立碑。碑文是由當時的鄉貢進士王佐所撰書,《再修季文子廟記》碑文,是根據元代憲宗九年王良弼所撰寫的《重修季文子廟記》碑文,進行追憶增刪而成的。後來到了開闢時期的伐廟運動,當時壯觀的石碑被砸去了上部。
現在的殘碑,碑座為一探首右顧的神龜,碑身殘餘部分高1.65米,寬1.1米,厚32厘米。正面豎刻十四行,為楷體間雜著部分行書。碑陰為捐銀姓名,由於風雨侵蝕,多數模糊不清。殘碑的正面左邊記載:
“□水縣尹兼管本縣諸軍奧魯勸農事劉璧篆額;鄉貢進士王佐撰之書;知觀顏志佑立石。”中間正文分兩段,字跡多數模糊不清。右邊鐫刻著主事人的名號:“臨沂縣主簿黃國瑞;臨沂縣尹,兼管本縣諸軍奧魯勸農事張汝賢;臨沂縣達魯花赤,兼管本縣諸軍奧魯勸農事忽都不花;安田縣尹,兼管本縣諸軍奧魯勸農事張玠。□□都浙軍南五州上千戶所事王甫;□□都益路沂州邦官趙章;□州知州,兼管本州諸軍奧魯勸農事劉繼祖;□州達魯花赤,兼管本州諸軍奧魯勸農事馳山。”最後幾行小字,鐫刻著幾位觀主的姓名。
原來的古蹟除了殘碑和兩棵銀杏樹外,還有原來季文子廟的廊柱蓮花基石一個,原來門兩旁的蓮花柱一個。原來的“龍泉觀”位於季文子廟的西南角不遠的地方,現在殘碑南面的一塊面向東的碑座,就是立“龍泉觀”碑碣的地方。季文子墓位於季文子廟後面的銀杏樹下,這裡是文峰山南麓的山腰,後面有弧形的峭壁環繞,前面有碧綠的銀杏遮陽,背依青山,遠眺泇河,冬能擋風,夏能乘涼,這一風水寶地,確實能配做季文子的安息之地。
季文子,即季孫行父。從公元前601年至公元前568年去世時,共在魯國執政33年,輔佐魯宣公、魯成公、魯襄公三代君主,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謀略家,被世人稱頌為廉吏楷模。《續山東考古錄》卷二十載:春秋時代“隱公元年,費伯帥師城郎,後為魯季氏邑”。季文子的祖父季友原為魯桓公後裔,為季孫氏,屬魯國三桓之一。雖然父親齊仲的事跡在史書上沒有記載,但是到季文子這代可就改變了三桓在政治上的鼎足之勢。
魯文公六年,季文子聽說要親近陳國,他馬上娶陳女為妻,因而獲得了前朝元老藏文仲的好感。魯文公在位十八年去世,東門囊仲立文公次妃之子倭即位,是為魯宣公,東門氏專權。後來,季文子以驅逐莒太子仆取得了魯宣公和東門囊仲的信任。魯宣公元年,季文子在東門囊仲的授意下,遂用濟水以西的土地賄於齊惠公。
魯宣公十八年,公孫歸父和魯宣公策劃,予借晉國的力量去掉三桓。正值,公孫歸父剛走,魯宣公去世。季文子立即決定驅逐東門氏,使公孫歸父逃亡齊國。魯成公即位後,季文子執政,來了個聯晉抗齊奪回了汶陽之田。
《國語·魯語》記載,季文子輔佐宣公、成公,“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身居位高權重的魯國上卿大夫,掌握國政和統兵之權,有自己的田邑。可是,他的妻子兒女卻沒有一個人穿著華麗的衣裳;他家裡的馬匹,只餵青草不餵粟米。孟獻子的兒子仲孫它很瞧不起季文子這種做法,於是就問季文子:“你身為魯國之正卿大夫,不注重自己的容貌服飾,又不讓自己的妻子穿好衣服,還不讓你的馬吃好東西,你這樣不是太寒酸了?這樣做不是敗壞國家的體面嗎?您為什麼不改變這種生活方式呢?這對於自己和國家都有好處啊。你不怕國人恥笑,難道也不怕別國人笑話嗎?”季文子聽後淡然一笑,對他嚴肅地說:“我也希望家裡豪華,也當然願意穿綢衣、騎良馬,讓妻室打扮得漂亮一些。但是看看我們的百姓,還有許多人吃糠咽菜,還有很多人挨餓受凍。如果我自己忍心去享受,這還有為官的良心嗎!況且,一個國家的榮耀,只能靠臣民的品行來表現,並不是以美妻和良馬來評定的。雖然您的好意我領了,但是我不能接受啊。”一番話,說得仲孫它面紅耳赤,同時也對季文子更加敬重了。季文子以魯國執政的身份大興節儉之道,為魯國政治起到了極大的表率作用。
季文子廉潔簡樸的形象,在諸侯列國中形成了很好的口碑。晉楚鄢陵之戰後,魯卿叔孫僑如為逞一己之私,慫恿晉國扣押了前往參加盟會的季文子,並以做晉的屬國為條件要求晉國殺掉季文子。但晉卿範文子卻沒有照辦,因為在他看來,“季孫於魯,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馬不食粟,可不謂忠乎?”(《左傳·成公十六年》)殺這樣的人是不得人心的,最終季文子安全而歸。在這一事件中,固然不能忽視晉卿範文子的作用,但促使範文子這樣做的,正是季文子的廉潔。作為春秋時期的魯國重臣,季文子注重個人修養,廉潔奉公,不僅在魯國的內政外交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更為後世樹立了一個廉潔勤儉的廉吏楷模。
如宋人費樞曾讚嘆道:“季文子可謂無忝矣,妾不衣帛,馬不食粟,乃念及國人之父兄食粗而衣惡,蓋廉者,政之本;儉者,廉之本。文子之為政,其知本歟?”(《廉吏傳》卷上)由此可見,節儉不僅僅只是個人生活作風問題,而是蘊涵著政治生活中的大道理。正如季文子自己說的那樣,愛民是其節儉的出發點,而唯有如此,才是達到國家治理的正確途徑。而就其後來又不拘一格提拔認識到自己錯誤並改正的仲孫它這一點來看,季文子也可以稱得上是有器量的政治家了。
魯國三桓家族大多是一些私心很重的人物,但季文子行事以謹小慎微著名,凡事總要三思而後行,連孔子都認為他過於小心,“再,斯可矣。” (《論語·公冶長》)據《左傳》記載,魯文公六年(公元前621),季文子將要出使晉國,在準備好聘禮之後,又讓屬下“使求遭喪之禮以行”,隨從都不理解其中的原因,季文子解釋說:“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凡事總要做到有備無患,這是季文子的性格特徵。從聘娶陳女,用土地賄於齊,又聯晉抗齊奪回土地;從逢迎東門氏到驅逐東門氏,特別是在“公室”與“次室”的鬥爭中,季文子付出了大量的心計,實可謂是一位偉大的謀略家。
季文子實行了有利於民眾的社會改革,推行“初稅畝”,世代勞作在井田上的奴隸獲得解放,開墾私田的“隱民”有了魯國戶口。魯國民眾擁護支持季文子的新政策,站在“次室”一邊,以至於“民不知君”而只知季氏。據《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載子家子語:“政自之出久矣,隱民多取食焉。為之徒者眾矣,日入慝作,弗可知也。”其中所謂“隱民”實際上就是“新制”初稅畝之後歸附於季氏的依附農民。所以,魯君失政的關鍵就在於“失民”,“無民而能逞其志者,未之有也。國君是以鎮撫其民……魯君失民久矣,焉能逞其志?”(《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確實,對民眾而言,“禮不下庶人”,老百姓本來就是一個被傳統禮儀遺忘的階層,因而季文子的關注是他們是否能夠生存或生活得更好。魯君“失民”,便是“失禮”,而季氏“得民”,便是“得禮”,這是後來孔子倡導“禮學”得以昌盛的主要原因。
季孫行父去世前留下遺言,要求用薄葬來舉行下葬儀式。家臣收集家裡的器物作為葬具,但家中沒有一點收藏的銅鼎玉器,只好以他用過的家用器皿陪葬。根據大夫入殮的禮儀,魯大夫為他入殮,魯襄公親自看視。魯襄公對季文子的政績和一生的清廉給予高度地評價:“廉忠矣!”王良弼在《重修季文子廟記》中說:“夫費,公之食邑也,費人思公之功不能忘,築祠祀之,歷代以來,綿綿不絕。”鄫國(今蒼山縣向城西北)城西巍峨的山麓,就是供奉著鄫國人世代拜謁的神廟,此山時稱神峰山,山麓以北便是群山連綿的季孫氏封地費邑。神峰山背負魯國群山,面向魯南平原,遙望魯國次室,山上清泉長流,山前泇水環繞,是一風水寶地。鄫國人為了表示歸屬魯國的誠心,鄫太子巫便將季文子的靈柩迎往神峰山安葬,並將神峰山命名為魯卿山,以此表明鄫國已正式成為魯國的附屬國。魯襄公授予行父的諡號為“文”,後人又稱魯卿山為文峰山,在其墓地前建立季文子廟,並將文峰山東城西面的泇河支流河叫季文子河。
季文子這一廉吏楷模,更能讓世人憑弔、瞻仰和崇敬。達魯花赤:蒙古、元朝官名,即掌有實權的最高長官。蒙古語,達魯花赤意為“鎮守者”或譯“宣差”。元朝建立後,在路、府、州、縣及南方少數民族地區官署都設有此職,位於當地官員之上,掌握最後裁定的權力,以保障蒙古大汗和貴族的統治。蒙古人多為之,漢人亦有此官者。

重修廟記

元〕 王 良 弼
季文子,魯大夫,諱行父,季友之孫,是為季孫。文公六年,公俶為政,使聘於陳,遂娶而歸。惟公克勤於邦,克儉於家,綏懷遠邇,有大臣節。觀於諫莒仆之賂;使齊歸汶陽之田;如晉致苕邱之執;見晉侯之不敬,知其不為盟主;謂齊侯伐有道,知其不免於難。其嘉言善行,俱載魯史,不可歷舉。方周之衰,晉、楚爭盟,魯欲與楚,文子不可,遂往來齊、晉,交聘諸國,周旋其間,不避艱險。使諸夏之盟不入於彝者,公之力也。至襄公五年冬,辛未,公卒,《傳》曰:“大夫入殮,公在位,宰庀其家器以為葬具;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無藏金玉,無重器備。”君子以為“相三君而無積”。於戲!余於是益知公之忠於魯也。當宣成之際,祿去公室,政在大夫,三家擅魯之權,人各私其己,肥其家。公獨不然,廩恭儉之資,守清忠之操;不以寶玉為悅,而以安社稷為悅;不以妻妾之奉菲薄為憂,而以宗廟顛廢為憂。公之存亡,魯之安危系焉;誠社稷之臣也!且富貴人之所同欲,公獨視之恬然,非其胸中素有所存者能如是乎?相其君,顯其名於天下,不能者能之乎?字其民,施其澤於國,不賢者不能也!非若叔世之臣,事君之禮薄,奉己之祿厚,食前方丈,侍妾數百,衣錦曳繡,殊方之物畢填其第,苟不為賄賂之污者能幾乎?故聞公之風者,貪夫廉,鄙夫愨,其有功於名教也如此。若夫宣立而納賂於齊,使晉求遭喪之禮,亦公生平少疵。人非堯舜,安能每事皆善?大抵《春秋》之法,責備賢者,錄人之善,不諱人之惡;紀人之過,不掩人之功。是故孔子稱管仲則大其功而小其器,豈可掩公之善哉?
夫費,公之食邑也,費人思公之功不能忘,築祠祀之,歷代以來,綿綿不絕。暨金明昌間,道士杜公於祠陰結茅為廬,開石引泉,以為棲寢之所。右有泉一泓,其味清冽,遂名“龍泉觀”。世掌所祀。逮皇元詔忠臣烈士之祠有廢者,官為之葺,是以公祠得而舉也,厥後有道士顏志佑來掌其祠,見廟像為風雨所頹,乃集裡人而告之曰:“維公之堂,自經中原板蕩之後,間有修之,皆未可觀,今欲崇其堂,民願役者聽。”僉曰:“維公之靈,邦人所賴以安。凡有水旱疾疫,禱之立應,蒙公之賜甚厚,敢不趨其事!唯命是從。” 志佑於是鳩工斬木,自戊午冬始厥工,民之趨事猶子事其父也。越明年己未春,工畢,四方來祀之者,方可瞻仰。志佑一日告余曰:“堂既成矣,欲勒石以紀其事,於予為我志之?” 余曰:“噫!公之忠烈著於天地,非鄙人俚語所能盡。” 固辭之,弗得,而遂為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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