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制度》是孟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該檔案是為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而制定的制度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制度
- 外文名:Members of the Leading Group of the Meng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發布單位:孟州市人民政府
對象和時間,述職述廉的內容,述職述廉程式,
對象和時間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時間:每年在上級規定的時間進行。如無規定,按《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規定,在每屆換屆後第二年和下屆換屆前一年各進行一次述職述廉。
述職述廉的內容
任職期間執行黨中央、中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市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具體為:
(一)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主要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履行職責情況。
(二)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主要是執行民主集中制各項制度,發揚黨內民主,在重大問題特別是重要幹部任免、重要建設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等。
(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主要是落實責任制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組織檢查考核、實施責任追究、履行反腐倡廉領導職責以及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
(四)貫徹執行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情況。主要是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的情況。
(五)廉潔從政情況。主要是遵守《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中央、省、市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
述職述廉程式
(一)徵求意見。在述職述廉前,要廣泛聽取各鄉鎮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並綜合整理,將情況及時向本人進行反饋。
(二)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各領導成員按照述職述廉的內容和要求,並結合反映的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自查自糾。
(三)召開述職述廉大會。參加述職述廉大會的人員,包括政府機關全體成員,各鄉鎮長、辦事處主任,市政府各部門負責人等。
(四)民主測評。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後,由與會人員對其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
(五)落實整改。對在述職述廉中反映的問題以及提出的意見、建議,述職人應採取積極態度,制訂措施,認真整改。對民主測評“不滿意”票率超過30%的述職人,年終總結考核時當年不得評為優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