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義志願者

孝義志願者

志願者是城市跳動的脈搏,是都市亮麗的風景,由一群熱愛公益的熱血青年組成,撐起了社會的公益事業。 宗旨:奉獻愛心 服務人民 改造自我 造福社會 任務: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倡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開展助殘、環保、敬老愛幼、文化宣傳等社會公益事業。 會員共同語言:團結 互助 平等 友愛 行為準則:積極主動,恪盡職守,廉潔自律,任勞任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義志願者
  • 提出時間:2004年
  • 提出地點北京
  • 提出目的:傳播孝道
孝義志願者章程,孝義志願者要求,工作守則,

孝義志願者章程

為規範孝義志願者工作,特制訂本管理制度,所有志願者在申請時即代表承認並願意無條件遵守本管理制度。

孝義志願者要求

孝義志願者本著自願義務的原則,開展救助,助學捐助、實物捐助、宣傳等工作,具體工作介紹見各組相關制度。
對孝義志願者基本要求如下:
(1)對孝義志願者所進行的活動有明確了解,認可工作理念、宗旨及運作模式,自願進行志願者工作;
(2)能提供真實姓名、身份等相關個人資料;
(3)自願用空閒時間為志願者工作,積極參與志願者工作;
(4)承諾認真完成所承擔的孝義志願者工作;
(5)孝義志願者禁止涉及與政治、宗教有關的事件,否則視為自動退出,其言行與孝義志願者無關;
(6)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志願者相關規章制度。

工作守則

1、孝義志願者進行各種愛心活動時,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不得以志願者的名義進行任何違法活動,也不得以志願者的名義從事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動。
2、孝義志願者進行工作時,必須並且只能以志願者身份開展工作,不得從事任何違背志願者理念的活動,不得做任何有損於志願者聲譽的事情,不得參加任何可能或者已經對志願者造成危害的組織或活動。
3、未經孝義志願者授權,志願者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代表孝義志願者接受任何來自媒體、官方和其他機構的邀請、訪談或採訪;或代表孝義志願者向媒體公布任何有關活動的新聞或報導;利用志願者名義進行任何性質掛靠、合作、商業活動或為自己牟利;
(2)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接受任何他人給予孝義志願者(或被資助項目上)的金錢或物質資助;
(3)以孝義志願者的名義,私自向捐助人和受捐人做出任何承諾;
(4)未經授權對外宣稱自己代表孝義志願者進行活動;
(5)擅自利用在孝義志願者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資料用於志願者的活動;
(6)不準泄露孝義志願者任何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其他志願者非公開的個人資料和聯絡方式。
4、孝義志願者可以在自願的情況下,授權孝義志願者在認為必要時可公開其本人的一些個人資料以及聯絡方式。
5、在工作上與其它志願者相互合作、友好相處,有團隊工作的意識。服從所在小組或團隊負責人員的管理,盡力完成所承諾的工作。
6 孝義志願者必須嚴格遵守孝義志願者相關制度,不得借孝義志願者募捐款項挪做他用或自用;
7、孝義志願者在進行組織活動時,需在論壇發帖或報請論壇批准。
8、孝義志願者與志願者的任何糾紛僅限在內部解決,不得泄漏給除孝義志願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組織。
9、嚴格禁止私開賬號、私收募捐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賬號、退款給捐助人,並視情節給與通報批評、責令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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