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義市教育科技局

孝義市教育科技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所屬部門
  • 所屬地區
  • 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所獲榮譽,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十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廣政策,指導全市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九)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二十)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
(二十一)負責市級科學技術類獎項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十二)負責全市科普工作,貫徹執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執行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二十三)貫徹執行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及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二十四)承擔市科技領導組和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組日常工作。
(二十五)承辦外國專家管理工作。
(二十六)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行政機關。
(二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郭儉宏(市委教育工委書記,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教育工委和教育科技局全面工作。
溫顯東(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高中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學生生涯規劃等方面的工作,配合於春旺同志做好科技工作。
分管:高中研訓部、民教股、學生髮展指導部。
包聯:孝義中學、孝義二中、孝義三中、孝義四中、孝義五中、實驗中學、宏達高中教育培訓中心、華傑中學、藝苑中學及全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
李興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機關日常事務、隊伍建設、招生考試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局長做好人事工作。
分管: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師資股、職稱股、工資股、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包聯:孝義七中、府東街國小、中陽樓中心校、中陽樓國中、振興中心校、第十二中學、下堡中心校、司馬國小。
樊世孝(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義務教育、教育教學科研、教師培訓、學校德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師發展部、政教股。
包聯:孝義六中、崇德學校、永安路國小、五愛學校、高陽九年制學校、梧桐中心校、下柵中心校、高陽國小。
張貴勤(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財務管理、基礎教育管理、語言文字、成人廣播電視大學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育股、計財股、山西廣播電視大學孝義工作站、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包聯:孝義九中、崇文街國小、湖濱路國小、新峪煤礦學校、大孝堡九年制學校、勝溪新村學校、大孝堡中心校、李家莊國小。
劉繼榮(黨組成員、教育科技事業發展中心主任):協助局長負責學前教育、藝體教育、教育督導評估、校園足球等方面工作。
分管:督導評估部、幼教部、藝體部、足球辦。
包聯:第十一中學、振興街國小、中和路國小、少體校、新樂幼稚園、建東幼稚園、新義街幼稚園、湖濱路幼稚園、朝陽街幼稚園及各農村幼稚園、民辦幼稚園。
趙曉偉(黨組成員、教育綜合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協助局長負責學校維修建設、安全管理、學生資助、教育信息化及裝備配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學校基建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學生資助管理部、裝備部、信息部。
包聯:第十三中學、孝義十中、青年路國小、朝陽街國小、陽泉曲九年制學校、兌鎮九年制學校、柳灣煤礦國小、離柳學校。
於春旺(正科級幹部):協助局長負責成人職業教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項目的認定、申報和驗收以及科技項目經費監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股、生產力發展部。
包聯:職教中心、孝義八中、新陽煤礦學校、安居街國小、新義中心校。
李開元(二級主任科員):協助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興宇工作。
馬太華(局機關黨支部書記):協助黨組成員張貴勤同志工作。
李  高(系統工會主席):協助局長負責系統工會、婦女及計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會、女工委。
包聯:府西街國小、勝溪街國小、特殊教育學校、河底九年制學校、勝溪湖中心校、崇文中心校。

所獲榮譽

2019年10月,入選201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處理市委教育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落實深化教育改革相關工作,對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情況進行調研,負責教育改革的整體設計、綜合協調和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綜合協調日常業務,具體負責會務、文秘、檔案、印鑑、保密、信訪、接待、綜治、宣傳、下鄉等工作。負責全局公文的審核、修定、制發與存檔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全局市政府責任目標及擬辦實事的確定、督辦、報送、迎檢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督促承辦部門限時辦結領導批示的各類信函、檔案和市委、市政府下發的督辦通知事項及局黨組、局長辦公會議決定落實的事項;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宣傳、信息環境建設和網路安全工作;承擔有關學校的設定、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的有關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各股(室)的綜合協調,擬定全局工作部署、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局直股室工、青、婦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
承辦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其他股室不再承擔行政審批職責。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組織協調教育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
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系統和巨觀管理工作,牽頭擬定民辦教育相關政策,檢查民辦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貫徹執行科技發展政策,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資格認定與管理。
負責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合併及名稱、層次、類別變更審批,民辦學校聘任校長及舉辦者變更核准,教師資格認定;負責國家、省、呂梁市審批項目的初審、上報。
(三)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崗位設定、社會保障、人事檔案等人事管理工作;依法落實履行中國小教師的招聘錄用、培養培訓、考核獎懲、調整流動等管理職能;負責加強全市教師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辦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及聘任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和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幹部培訓工作;規劃、指導全區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師資培養和培訓工作;指導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考核;牽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師德建設工作。
(四)計財股
負責編制局機關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協助編制本系統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配合財政部門負責本系統所有會計單位各類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的核算和監督管理;負責年報、教育經費統計等各類統計報表的填寫、編制、匯總和報送工作;參與校舍維修、項目購置的計畫;負責全市農村中國小校的支付工作;負責局機關科室報賬和人員工資。承辦民辦學校幼稚園的人員工資、新招考教師的工資發放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各類票據的申領、管理、使用、核銷;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審計中國小、幼稚園財務工作和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等助學金的發放與監督管理工作。
(五)教育股
承擔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推進全市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和普通高中優質多元發展;承擔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基礎教育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常規管理;協助做好基礎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辦學行為;組織實施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課程開齊開全、教學用書征訂、自編校本教材管理工作;負責優質高中指標定向國中的審核、分配工作;負責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和學籍管理工作。
(六)政教股
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德育工作、學科育人工作。負責教職工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和班主任、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中國小社會實踐、研學旅行工作;負責學生社團、校園文化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組織中國小校組織落實法制教育、國防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負責調解處理涉及學生申訴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親職教育工作,教育系統志願者服務工作。
(七)語委辦
擬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國語測試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黨委辦
負責局機關黨工群團工作。組織學習貫徹上級黨委的路線、方針、政策;規範支部建設;強化機關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和幹部隊伍素質;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的工作。
承辦系統黨委各項各項規劃、決策、管理等事項的落實工作;認真做好系統黨委的發展黨員工作和黨費收交工作;督促指導基層黨支部(總支)工作;負責黨委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負責監督檢查系統內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重大決策、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負責受理本系統黨組織、黨員、幹部教職工及民眾在紀檢監察範圍內的檢舉、控告;負責調查系統內基層組織、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工作;協助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承辦上級紀委監委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科學技術股
貫徹執行科技方面相關政策,組織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各項科技計畫,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負責全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負責科技統計和科技評估工作;貫徹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規定;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獎勵工作;執行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重點新產品計畫的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科技計畫項目申報的上報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技術引進、技術出口審核工作;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交流合作項目。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建設;組織推動科研基礎性工作。組織工業領域科技發展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負責科技富民強市工作;指導承接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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