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孝經刊誤
- 創作年代:南宋
- 文學體裁:古文
- 作者:朱熹
古籍簡介,四庫提要,
古籍簡介
《孝經刊誤》一卷。
南宋朱熹(1130-1200)撰。熹為宋代大儒,詳細生平見《周易本義》。此編為朱子重新刊定《孝經》經、傳而撰,書成於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時宋子年五十七歲,主管華州雲台觀。書中取古文《孝經》分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共刪除舊文二百二十三字,故名之曰“刊誤”。朱子認為,經中“仲尼閒居”至“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即今文《孝經》之前六章,古文《孝經》之前七章,為《孝經》經文,指出其首尾相應,次第相承,文勢連屬,脈絡連貫,同是一時之言,無可懷疑。疑所謂《孝經》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則或者雜引傳記以釋經文,乃是《孝經》之傳也。並且,朱子認為傳十四章,原本亦與經文無直接關係,所謂“傳之十四章亦不解經而別發一義,其語尤精約也”。書後有自記,曰曾見胡宏《論語說》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初甚恐駭,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為信,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書質之程迥。頃見汪應辰,亦認為此書多出後人附會。於是乃知前輩讀書精審云云,以示說明古文《孝經》有問題,應分經、傳早有學者提出,非自己首倡,以免擔鑿空妄言、隨變改經之名。其實,作為一代理學宗師之一,並向以勇於疑經惑傳著稱的朱子,並非真受了胡宏、汪應辰諸儒的啟發才有此舉,其對古文《孝經》的不滿意久已在胸。之所以要在後記中提及胡、汪諸人,如前所言,是為了免擔隨變改經之名。按《朱子語錄》的記載,早在十數年前,朱子即有此意,如其云:《孝經》除了後人所添前面“子曰”。及後面引詩,便有首尾。“以順則逆,民無則焉”是季文子之詞;“言斯可道,行斯可樂”一段,是北宮文子論令尹之威儀,在《左傳》中自有首尾,載人《孝經》,都不接續,全無意思。認為古文《孝經》不似今文順暢,如“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又著一個“子曰”字,方說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此本是一段,以“子曰”分為二,恐不是。又說“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豈不害理,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道,尋常人都無份,豈不啟發人僭亂之心?如此之類,足證朱子詆毀古文《孝經》,遠非一日,晚年將至,終於對其進行了刊誤,將不合其思想者盡行刪除。南宋以後,作注者多用此本古文《孝經》。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著錄此本,並論曰:“抱遺經於千載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辨惑,非豪傑特起獨立之士,何以及此!此後學所不敢仿效,而亦不敢擬議也。”朱彝尊《經義考》亦謂:“自漢以來註疏家莫能刪削經文隻字者,刪之自朱子《孝經刊誤》始也。”可見後世學者對朱子之舉既敬又畏。
主要版本有《朱子遺書》本,《四庫全書》本,《經苑》本及《孝經十書》本等。
四庫提要
《孝經刊誤》·一卷(通行本)
宋朱子撰。書成於淳熙十三年,朱子年五十七,主管華州雲台觀時作也。取古文《孝經》分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刪舊文二百二十三字。後有《自記》曰“熹舊見衡山胡侍郎《論語說》(案胡宏高宗時為禮部侍郎,居衡州,故曰衡山,所著有《五峰論語指南》一卷),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初甚駭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為信。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書質之沙隨程可久丈(按可久,程迥之字也)。程答書曰:頃見玉山汪端明(案汪應辰,孝宗時為端明殿學士),亦以此書多出後人附會。於是乃知前輩讀書精審,其論固已及此。竊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鑿空妄言之罪”云云。今以《朱子語錄》考之,黃 記云:“《孝經》除了後人所添前面‘子曰’及後面引《詩》,便有首尾。”又云:“‘以順則逆,民無則焉’,是季文子之詞。‘言斯可道,行斯可樂’一段,是北宮文子論令尹之威儀,在《左傳》中自有首尾。載入《孝經》,都不接續,全無意思。”又葉賀孫記云:“古文《孝經》有不似今文順者。如‘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又著一個‘子曰’字,方說‘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此本是一段,以‘子曰’分為二,恐不是。”又輔廣記云:“‘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豈不害理?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道,尋常人都無分,豈不啟人僣亂之心?”是朱子詆毀此書,已非一日,特不欲自居於改經,故托之胡宏、汪應辰耳。歐陽修《詩本義》曰:“刪《詩》雲者,非止全篇刪去也,或篇刪其章,或章刪其句,或句刪其字。”引《唐棣》、《君子偕老》、《節南山》三詩為證。朱子蓋陰用是例也。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此書,注其下曰:“抱遺經於千載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辨惑,非豪傑特起獨立之士,何以及此?此後學所不敢仿效,而亦不敢擬議也。”斯言允矣。南宋以後,作《注》者多用此本。故今特著於錄,見諸儒淵源之所自與門戶之所以分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