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孝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是市政府工作機關,職能是協調全局重要部署事項的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 本質:市政府工作機關
  • 建制正科級
  • 職能:協調全局重要部署事項的貫徹落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全局重要部署和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文秘、會務、信息調研、檔案、機要、保密、信訪、辦公自動化及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辦本局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中的聽證工作;督促和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法律法規培訓工作,做好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對外宣傳以及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
(二)黨群工作科(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以及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市直系統內黨務及共青團、工會、婦女等黨群工作;編制在職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和辦理市直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擬訂本系統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市直文體新系統體制機制改革。負責本部門紀檢監察業務工作,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三)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文化領域的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的生產;指導公共文化重大項目、重要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的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圖書文獻古籍保護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所屬社會文化單位的業務發展;指導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和藝術科學研究;推動各專業門類藝術發展;編制、實施藝術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專業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改革;組織專業藝術團體匯演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專業劇團“三下鄉”活動。
(四)體育科 研究制定全市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強化體育公共服務職能,構建體育公共服務體系,提高體育公共服務水平。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指導協調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舉辦全市性民眾體育運動會;指導和推動各類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指導和推動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大力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青少年兒童業餘體育訓練等工作;選拔、培養、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統籌協調和推動競技體育發展;組織、指導和協調我市承辦或舉辦的國際國內大型體育比賽和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組隊參加省級以上運動會和單項競賽;負責運動員、裁判員技術等級管理;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糾正體育運動中的不正當行為。
(五)新聞出版科(著作權科、市場科) 起草本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度、重要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新聞出版公共重要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制定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並指導實施;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中國小教科書的發行工作、“農家書屋”工程和“全民閱讀”活動;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出版物以及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管理;擬訂、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措施,管理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全市報刊及中央、省駐孝報刊通訊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管理;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負責印刷業的管理;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宣傳、法規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調查研究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發展態勢,擬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政策、管理辦法、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宣傳、執行有關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範培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指導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稽查和綜合執法;指導、監督文物經營單位的購銷活動和經營方式,對全市文物市場和文物外銷實行調控和巨觀管理。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管理和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動漫和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貫徹落實省、市“掃黃打非”的決策部署;指導、組織和督查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分析研究出版物市場的輿情,提出相應對策,解決突出問題。
(六)文物科 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範圍內的各項文物工作依法實施管理、監督和指導。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申報全市文物發掘、保護、維修項目,制定工程實施規範,進行監督檢查。審核文物保護單位向社會開放,對文物開放單位進行檢查和指導。指導、協調市級和大型博物館的建設及各博物館之間的協作、交流工作。承辦或審議新建博物館、紀念館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協同有關部門檢查和處理文物失盜、破壞、投機倒把等大案要案。檢查、指導各級文物、博物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國撥、省撥文物事業經費和基建經費的立項、申報、管理、審計和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博物館系統科學研究和文物保護科學技術工作;協助主管部門搞好人才培訓。
(七)行政審批科 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設立、電影放映經營、營業性演出、舉辦經營性體育活動的許可,舉辦經營性體育競賽和表演許可,二級運動員、二級裁判員技術等級登記、審批;負責專門從事名片印刷企業、出版物(圖書、報刊)零售經營單位審批,國有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的許可。審批各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調撥、複製、展覽以及利用文物拍攝照片、電影、電視等工作。審核或申報文物經營單位的設立和撤銷。
(八)產業科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推動、扶持文體新產業的發展和建設;落實上級關於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工作的產業發展政策;申報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發展項目;協調解決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文體新產業對外交流;協助管理體育彩票的發行工作;擬訂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扶持動漫、遊戲產業基地項目建設。
(九)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市直文體系統老幹部工作。管理機關的財務和固定資產;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文物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的基本建設、物業管理、大型維修、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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