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人帳價值確定原則

存貨人帳價值確定原則是指《企業會計準則》和新的行業會計制度中關於存貨入帳價值的確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帳。採用計畫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成本差異,將計畫成本或者定額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各種存貨在會計報表中應當以實際成本列對購貨折扣應予扣除,即購入的各種材料物品以及相應的應收帳款,均應按扣除購貨折扣後的淨額記帳。

外購材料物品等形成的存貨,其成本不僅包括買價(采昀價格),一般還應包括將貨品存入貨倉以前發生的各種附帶成本(商品流通企業除外),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各種捐稅(如由買方支付的稅金,口材料應支付的關稅、產品稅、增值稅,燃油企業購入燃料油支肘的燃油特別稅)等。企業內部專門從事材料物資採購供應業務且實行內部獨立核算的採購供應部門發生的採購及倉儲保管費,可分配計入材料物資的採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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