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票經營機構及商社、公司,為方便購郵者能及時購得新發行、新到貨的郵票,採取的一項購郵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多為外地函購戶。早在中華郵政時期,郵政部門即有“存款購郵”的舉措,並訂有“存款購買集郵郵票辦法”,當時辦理此種服務的有:南京、上海、杭州、漢口,長沙、北平(北京)、天津、開封、西安、蘭州、廣州、福州、重慶、昆明、貴陽等地郵政管理局,1955年,中國集郵公司一成立,就對外埠購買者開辦了匯款函購(零星函購)和存款預購(立戶長期預訂)兩種方便集郵者的購郵辦法。存款預訂者均編號立戶,公司按預訂者預訂品種分批寄發,存款餘額不巳一次配票,則需補匯預訂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