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滅人慾

存天理滅人慾

“存天理滅人慾”是朱熹理學思想的重要觀點之一,人慾佛教講的三毒。後世人斷章取意評判宋明理學時,多言“存天理,滅人慾”禁錮了人的自由等。此處“人慾”是指超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如私慾、淫慾、貪慾等,這些欲望是要革除的!其實,理學認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即人們通常所理解的“人慾”即是“天理”——此處人慾即天理。通俗一點的說法就是人的欲望要有一個度!

另外,王陽明王大聖人也向他的弟子提出過“存天理,去人慾”。其實,聖人們的思想都是同源的,目的都是一樣的,只是王陽明是以“致良知”來實現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存天理滅人慾
  • 提出者朱熹
  • 性質:政治
  • 類別:理學
詞語由來,理氣論,辯解意見,

詞語由來

“存天理滅人慾”朱熹理學思想的重要觀點之一,但這句名言並非由朱熹發明。
長期以來,“存天理、滅人慾”一直被當作朱熹的發明而流傳。
事實上,這一概念在《禮記·樂記》中已經出現,其中說道:“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慾者也。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這裡所謂“滅天理而窮人慾者”就是指泯滅天理而為所欲為者。
二程說:“人心私慾,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慾則天理明矣。”這裡所謂“滅私慾則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滅人慾”。
後來,朱熹說:“孔子所謂‘克己復禮’,《中庸》所謂‘致中和’,‘尊德性’,‘道問學’,《大學》所謂‘明明德’,《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慾。”
曰:
“問:‘飲食之間,孰為天理,孰為人慾?’曰:‘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慾也。’”(《朱子語類》卷十三)
“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慾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慾也”——《朱子語類·卷十三》
“古人為學,只是升髙自下,歩歩踏實,漸次解剝,人慾自去,天理自明。”(《晦菴集》卷第五十五)
“聖人千言萬語只是教人存天理,滅人慾”。(《朱子語類》卷第十一)
“學者須是革盡人慾,復盡天理,方始為學”(《朱子語類》卷四)

理氣論

朱熹的哲學體系以程顥兄弟的理本論為基礎,並吸取周敦頤太極說、張載的氣本論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而形成。這一體系的核心範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繫的含義。
  1. 理是先於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 他認為理比氣更根本,邏輯上理先於氣;同時,氣有變化的能動性,理不能離開氣。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而萬物之理終歸一,這就是“太極”。
  2. 理是事物的規律。
  3. 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一。“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分殊
  4. 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於理的第二個範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係有主有次。理生氣並寓於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後,屬第二性。

辯解意見

後世人評判宋明理學時,多言“存天理,滅人慾”禁錮了人的自由等。朱熹在《朱子語類》中說:“去其氣質之偏,物慾之蔽,以復其性,以盡其倫。”(卷七)
簡單的說,朱熹主張的是明理見性,人為自己的私慾所蒙蔽,所以看不到自己的真實面貌,所以不能體悟到天地之理,要想體驗到、找到萬事萬物的共同之理,就要除去人的私慾。
孟子提出了“盡心”、“存心”、“養心”之學,“盡心”就是要在認識上達到自我超越,“知性知天”;“存心”也便是“養心”,即是養性知天,所以孟子說:“養心莫善於寡慾。”(《孟子·盡心下》)孔子說:“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
孔子的意思是人有不同,但初始共同的地方很多,但是由於習染性情就變的很複雜多樣了,孟子在這個問題上認為人的“真我”是一樣的,為什麼不同哪?主要是因為人的私慾,所以他提倡要超越“自我”,實現“真我”,這也就是他發揮孔子思想的一個方面,也是他給宋明理學家留下一個可以發揮的地方。程顥提出了“存天理,去人慾”的思想,他和朱熹一樣是從“理”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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