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罪疚(ontological guilt)是指R.R.梅人格理論術語。個體面對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精神與肉體的矛盾,完美與缺陷的反差時產生的無能為力、缺乏勇氣的情感體驗。與焦慮一樣,是人性的本質因素。
在個體不去探究人生存在的意義,否認自已的責任,阻礙自我潛能的實現時體驗到。包括三方面:(1)對已罪疚,亦稱“內在罪疚”(internalguilt)。指拒絕作出努力去實現自我價值和自我潛能時體驗的罪疚感。(2)對人罪疚,亦稱“人際罪疚”(interpersonalguilt)。指與人交往、與人發生關係時產生的罪疚感。原因是人們之間的內在世界無法真正達到理解和溝通,致使個體從自我出發對他人產生誤解和歪曲。(3)對物罪疚,亦稱“孤立罪疚”(separation guilt)。指個體因與自然世界的分離、疏遠而使自己孤立起來的情感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