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薩特發表《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目的是針對幾種對
存在主義的責難而為它進行辯護”。文章首先簡要說明了什麼是存在主義,之後指出它與其他哲學流派的異同,並澄清了各種無意的誤解和惡意的歪曲。
文章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闡述的是對於存在主義的諸多責難,第二部分則簡要說明了什麼是存在主義,而第三部分主要對第一部分提出的責難進行補充,並進行回答並修正誤解。
創作背景
兩次世界大戰使人的生存受到威脅,使人的尊嚴被踐踏,而戰後的經濟蕭條和各種社會問題又加深了人們心理上的陰影,形成了普遍的生存危機感。戰後科技對社會生活的滲透,又使人們受到機械的控制和管理,人被平均化、整體化,個人的獨立性和自主創造性被泯滅,“被異化了”成為人們的共同感覺。所有這一切,都已經不能用傳統社會進步和人生觀來說明和解釋,失去了生存的精神支柱而感到空虛和惶惑不安的人們,需要重新思考生存的目的和意義。為此,存在主義產生並發展起來。
繼《存在與虛無》在1943年發表之後,薩特的學說在歐洲廣大的範圍內引起了深刻的印象。同時也和其他的學說產生了矛盾和衝突,包括基督教、馬克思主義等思想流派都提出了各自針對存在主義的責難。其中最主要的集中在對存在主義“悲觀”態度的誤解上。為此,薩特在1946年專門撰寫了《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以回答這些責難,並修正人們對於存在主義的誤解。
作品思想
什麼是存在主義
從存在主義思想的淵源看,仍是對西方哲學裡“本質主義”的抗拒。自柏拉圖以來的西方思想,一貫把理念和本質放在第一位:世界是理念的仿製和流溢,人是本質的附庸和顯現。“我是人”;“人”是概念和本質,而“我”自身以及“是”的狀態,是無關緊要甚至可以忽略不計的。存在主義哲學就是要凸顯並研究這個被遮蔽了的“是”,或者說“存在者”如何去“是”。在這一語境中,“存在”與“本質”是對立的;二者之間自古以來的關係也應顛倒過來。就是說,不是本質決定存在,而是“存在先於本質”。
然而,這個判斷又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誰先誰後的問題,更深刻的含義還在於人的意識及其可能,不如說,是人的存在及其意識創造出人的本質。在這個意義上,“本質”——如果有的話——是存在所要求或建構出來的。正如現象學史家赫伯特·施皮格伯格指出:“對薩特來說,這句話的意思是指人的‘本質’也即人的本性乃是人自由行動的結果。因此他使用‘本質’一詞作為在其自由創造活動中人的意識的名稱。”的確,薩特強調“存在”相對於本質的第一性,目的就在於認定人的本性:它不是某種既定的“本質”(或概念),也不為某種“本質”所限定,而是意識到“存在”之後的自由與選擇。“存在先於本質”,因而人們可以選擇做怎樣的人並怎樣生活;否則,人就只能像物一樣存在,也只能去過一種機械的和物質性的生活。基於這一觀念,薩特便將存在主義指向了人性自由,並展示出人之所以為“人”的種種可能;進而名之為“人道主義”,因為存在主義揭示出這樣的道理:“人就是人。這不僅說他是自己認為的那樣,而且也是他願意成為的那樣——是他(從無到有)從不存在到存在之後願意成為的那樣”。或者說:“人只是在企圖成為什麼時才取得存在”。
此外,存在主義強調“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認為在這個“主觀性林立”的社會裡,人與人之間必然是衝突、抗爭與殘酷,充滿了醜惡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謬的。而人只是這個荒謬、冷酷處境中的一個痛苦的人,世界給人的只能是無盡的苦悶、失望、悲觀消極,人生是痛苦的。窮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而這也是存在主義主要為世人指摘的方面。
但是存在主義所關心的並不是這個,它所關心的是行動,是承擔。存在主義的核心是自由,也就是“自由選擇”,即人在選擇自己的行動時是絕對自由的。它認為人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對各種環境,採取何種行動,如何採取行動,都可以做出“自由選擇”。“如果存在確實先於本質,人就永遠不能參照一個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言之,決定論是沒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薩特認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個人意志做出“自由選擇”,這種人就等於丟掉了個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薩特存在主義強調無神論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薩特否認上帝的存在,而是因為上帝不存在是人可以實現自由選擇的必要條件。存在主義強調存在先於本質,這意味著人在作出選擇之前是沒有一個即成的道德,沒有模板給他鑄模的,因此他的選擇是自由的。而基督教強調的道德和行為準則明顯違反了這一點,他們劃定了是非的界限,意味著人們在選擇之前就已經受到了是非的限制,受到了約束,所以選擇也不是自由的。因此在薩特的存在主義中,為了存在先於本質,為了自由選擇,上帝必須死,這樣人們才能實行自由選擇,“人(Person)才能成為人(Man)”。
但是這種自由選擇不是隨機的 ,胡亂的選擇,因為人在通過選擇創造自我時必須承擔責任。薩特認為,既然個人的一切行動都是自己自由選擇的結果,他對自己的存在、行為就負有完全的責任,上帝和任何外在因素都不是推諉責任的對象,人生的意義就體現為人本身的行動。而這種責任不僅僅是對自己負責,還要對社會負責,因為人在模鑄自己的形象時,也會難以避免地為社會提供榜樣和參考並影響整個社會。而人無時無刻不要面臨這種“選擇承擔責任”,因此“人生是痛苦的”。這也是存在主義的先進之所在。
誤讀的原因及回答
在存在主義哲學思維觀照下,存在主義文學透露出鮮明的哲理探索傾向。它否定藝術的認識作用,認為藝術家的目的僅僅是創造自己的世界,表達自己的哲學思想和自己的感受,而不是藝術地再現客觀世界。
在這種“非理性”思想的支配下,存在主義文學的主要內容往往是描寫荒謬世界中個人的孤獨、失望以及無限恐懼的陰暗心理。這一文學流派的作家作品風格雖各有不同,但在呈現人生狀態中的焦慮、擔憂、沉溺與荒謬時卻驚人地一致。通常情況下,文學故事與現實之間的關聯不強,描寫中充斥著大量的存在與意識,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等哲學意象。在存在主義文學作品中,疏離與荒謬是必然的,存在是喪盡內容和不確定的,並因而是不可說出的,儘管如此,人卻無時無刻地趨向它。世界是荒謬的,人必須忍耐一切,以至於對一切荒謬形成習慣的態度,人的存在才能達到自由。但問題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從存在主義的角度理解存在主義的作品,存在主義作為一件新的事物,人們卻往往還是傾向於用傳統的方法對存在主義文學作出解釋,其解釋是謬誤的,勘測到的是片面的都是必然的。正如有天主教徒批評存在主義,認為存在主義者“忘記嬰兒是怎樣笑的了”,但是實際上卻沒能理解,存在主義強調的不是感受和境界,而是選擇和行動。
薩特的《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出現就是針對人們對於存在主義的不當理解。
存在主義的誤讀有幾種:第一,在歷史上,曾經有人把存在主義看作是宣揚人應該無所作為的絕望的生活態度。這種觀點認為人的生存環境充滿了無望,因為解決的路徑被全部窒息,人們的所有行動都變得毫無價值,存在主義只能是倡導人應該無所作為的悲觀理論,是一種資產階級哲學。第二,存在主義建立在主觀的基礎之上,抹殺了人性的統一性,把人類看成是孤獨的個體,不與任何外界取得聯繫。第三,否認人類事業的真實性和嚴肅性的存在主義。基督教認為存在主義否認了上帝為人們立下的清規戒律和價值學說,那么存在主義就只能依靠自己的意願行動,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最後任何人的觀點和行動都無法得到申訴。第四,存在主義過於強調人性惡的一面,而沒有看到好的一面。
薩特針對這些對存在主義的錯誤理解,試圖闡明存在主義的真正含義,為人們提供選擇的可能性。薩特認為人們並不明白真正的存在主義是什麼,而只是隨便地使用這個名詞。薩特認為,存在主義實質上是強調人生何以可能的學說,“這種學說還肯定任何真理和任何行動既包含客觀環境,又包含人的主觀性在內。”
首先,存在主義並不真正關心絕望和痛苦,而是關心絕望和痛苦的原因。存在主義者之所以痛苦不是因為悲劇,而是因為“自由選擇並承擔責任”。存在主義者強調存在先於本質,這將意味著人存在之前並不存在著人的形象和模型,換言之,人在創造自己之前是不存在道德,不存在約束的。因此在薩特的存在先於本質的存在主義中,上帝必須死,這個學說必須是一個無神論的學說,以排除先行的道德和框架對自由的約束,才能保證存在先於本質的命題成立。而正因為沒有先行的道德和概念進行約束,做出行動的人沒有“法律”藍本可以對他的行為提出申訴,人才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而這種責任不僅僅是對自己的負責,而且是對全人類負責。因此,存在主義者並不是行動和選擇並不是僅僅是自由的隨意的,而是在責任的壓力下進行的。其次,薩特強調,人在作出行動時,他默認了自己的行動是被認可的。他作出了自己認為對的選擇的同時不可避免地為社會提出了行動的規則,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因此倘若後來“人人都這樣做”,那么社會將會是什麼樣子。雖然事實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一個人應當永遠如此捫心自問,因為這是一種責任,而拒絕或者迴避就是在逃避責任,拒絕和逃避又在無形中否定了自己行動的價值,因為這樣一來行動的正確性就存在嫌疑了。因此這種作為自由選擇的代價就是要承擔責種責任,而這種承擔責任伴隨的將是“痛苦”。而所謂的“絕望”也不是因為悲劇,而是存在主義者認為人應當“征服自己,而不是征服世界”。一個人應當將自己的依靠限制在自己意志的範圍之內,換言之,一個人不應該去關心與自己行動無關的可能性,因為沒有上帝和先天的規劃能使世界和所有的可能性適應他的意志,因此當一個人行動的時候不應該對這些無關的可能性報有希望,因此才說存在主義者是“絕望”的。此外,對於存在主義揚惡方面的批評,薩特認為是不公平的。因為許多社會的格言、無政府主義還有人們嘴裡常常念叨的“人都是一樣的”都突出了人性之惡,因此唯獨當存在主義談及到這些的時候提出批評是不公平的,存在主義歸根結底是為了為人類打開可能性,而正是這種先進性令他們的論敵感到恐慌。
存在主義是為什麼人道主義
薩特的存在主義是以存在先於本質為第一原則,反對有神論,以個體的人為出發點,以人的自由承擔責任的絕對性質為核心的存在主義。薩特真正的關注人的生存問題,它揭示了人是自由的、不受約束的,任何人都可以成為他想成為的樣子,在最大程度上肯定了人的存在價值,給個體以最大的尊重和包容。人要在自我創造中展現自己的價值,選擇可以完善自己的生活方式,並承擔責任。薩特的這種思想激勵了個人不斷地發展進步,努力創造出自己最大的價值。不僅如此,薩特的存在主義也給那些處在困境和磨難中的人以希望,告訴人們,人生充滿了不確定性,怎樣使自己的生活更幸福需要自己的選擇,也需要自己承擔責任的勇氣,讓他們對重新行動,創造自我,創造屬於自己的“本質”報有絕對的信心,儘可能地去創造想要的人生。它強調個體的自由,認為“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必須始終在自身之外尋求一個解放的或者體現某種特殊的目標。”對於人類個體來說,它提出了人的生存意義和人如何成為可能的途徑。對於社會整體來說,薩特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鼓勵人類個體不斷實現自我超越,每個人的自我超越反過來也會推動社會的不斷自我超越,促進社會的發展進步。因此,薩特的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哲學,是一種關於行動,關於人如何成為自己的哲學。
作品影響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在《存在與虛無》的基礎上簡明扼要地進一步闡明了他的存在主義學說,並解答了關於存在主義的疑問、誤解和歪曲,是對《存在與虛無》的重要補充。同時也是研究薩特哲學思想的重要材料。
作者簡介
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法國當代哲學家、文學家、劇作家和社會活動家。法國存在主義的首倡者,被譽為“存在主義的鼻祖”,其主要作品有:《噁心》(1938)、《存在與虛無》(1943)、《蒼蠅》(1943)、《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194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