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惠(華遠國際陸港集團有限公司原外部董事)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孔祥惠,男,漢族,1961年10月生,山東曲阜人,大學學歷,199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華遠國際陸港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2年6月,孔祥惠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祥惠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曲阜
  • 出生日期:1961年10月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提起公訴,曝光典型,

人物經歷

1982年8月至1989年5月,任煤炭部第十工程處技術員、工程師;
1989年5月至1990年8月,任南寨煤礦工程師;
1990年8月至1994年3月,任南寨煤礦副總工程師兼施工科長、基建科長;
1994年3月至1995年5月,任南寨煤礦副總工程師、總工辦主任、基建科長;
1995年5月至1998年5月,任南寨煤礦籌建處副主任;
1998年5月至1999年10月,任南寨煤礦副礦長;
1999年10月至2003年3月,任三元煤業黨委委員;
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三元煤業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任三元煤業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山西煤炭運銷總公司長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兼三元煤業總經理;
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任山西煤炭運銷總公司副總經理;
2013年5月至2019年1月,任晉能集團副總經理;
2019年1月,華遠國際陸港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1年10月28日,華遠國際陸港集團外部董事聘任期滿。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1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訊息:孔祥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5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訊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華遠國際陸港集團原外部董事孔祥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孔祥惠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轉移隱匿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活動安排;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購買內部職工股;違規收受禮金禮品;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負有領導責任;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借煤炭資源整合之機,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孔祥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孔祥惠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2年6月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華遠國際陸港集團原外部董事孔祥惠(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孔祥惠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2年6月,華遠國際陸港集團原外部董事孔祥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祥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孔祥惠利用擔任山西三元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總經理,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長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曝光典型

2023年1月,山西省紀委監委曝光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華遠國際陸港集團原外部董事孔祥惠違規接受旅遊安排等問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