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氏三代出妻
- 內容:刑於之化
- 背景:時間倉促
- 作者:張頌之
孔氏三代出妻,觀點一,觀點二,觀點三,附錄,
孔氏三代出妻
觀點一
認同“孔氏三代出妻”之說者,有三條:
1.《孔子:一個神話學的個案研究》(作者:張頌之,1965年生人,男,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學院副研究員)曰:也許是出於宣傳或強化理論的需要,人們對孔子在倫理上的行為缺失卻視而不見,甚至是有意地淡化,典型的例證就是對孔子休妻及孔家休妻的小傳統的無視。《禮記·檀弓篇》載:孔子、孔鯉、孔jí@②祖孫三代均曾休妻,而孔jí@②更立下“不喪出母”的家規。《禮記·檀弓上》:“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jí@②則安能?為jí@②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jí@②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從“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的記載看,後來的孔家還有休妻者。孔子祖孫三代既然都出妻,因此,在孔林中,孔子祖孫三墓中就沒有女性存在的痕跡。不過,中國人是不喜歡讓人家的婚姻呈分裂狀態的,更不喜歡大講倫常的孔子是個婚姻失敗者的身份形象。反正孔子死了,事情就由不得孔子作主了,被孔子休棄的亓官氏後來竟魂歸孔家,孔廟中祭祀亓官氏的寢殿即是明證。為了塑造孔子的人倫神話,竟如此不顧孔子的意願和感覺,真可謂用心良苦了。
2.譚嗣同仁學下曰:“其在孔教,臣哉鄰哉,與國人交,君臣,朋友也;不獨父其父,不獨子其子,父子,朋友也;夫婦者,嗣為兄弟,可合可離,故孔氏不諱出妻,夫婦,朋友也;至兄弟之為友於,更無論矣。[80]”其注80云:“《家語·後序》:孔氏三世出妻。”
【按】此文提供了“孔氏三代出妻”的一個出處。
3.司馬光家范曰:“建寧王倓以忠孝受誅。彼二君者,貴為天子,制於悍妻,上不能保其親,下不能庇其子,況於臣民!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離六親、敗亂其家者,可勝數哉?然則悍妻之為害大也。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擇也。既娶而防之以禮,不可不在其初也。其或驕縱悍戾,訓厲禁約而終不從,不可以不棄也。夫婦以義合,義絕則離之。今士大夫有出妻者,眾則非之,以為無行,故士大夫難之。按禮有七出,顧所以出之,用何事耳!若妻實犯禮而出之,乃義也。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餘賢士以義出妻者眾矣,奚虧於行哉?苟室有悍妻而不出,則家道何日而寧乎?”
【按】此文提供了“孔氏三代出妻”的另外一個出處。
觀點二
對“孔氏三代出妻”疑惑者,有一條:
觀點三
反對“孔氏三代出妻”之說者,三條:
1.錢穆《先秦諸子系年》曰:《檀弓》:“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 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安能?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今按子思非適子,乃庶出,生於伯魚 晚年,已詳前考。(《考辨》第五十八。)今以孔氏年世推之,則子上之生,亦在子思五十以後,殆亦非適出。所謂出母者,乃其生母,猶“康公我之自出”之出,非出妻也。既為妾媵,非正妻,故子思曰“不為伋也妻”爾。先君子謂孔子,孔子母顏徵在,其嫁叔梁紇,亦在紇之晚年,非正妻。正妻施氏無子,其妾生孟皮,顏氏生孔子。孔子既早孤,故生母死而喪之。至子上母卒,子思尚在,故不使其子喪出母也。伯魚之母死,期而復哭,孔子止之。顧氏《日知錄》謂:“此自父在為母之制當然,《疏》以為出母者非。”其辨甚是。古人正妻卒,其子尚止期服,妾媵之卒,故不使為後之子喪之也。後世乃謂孔氏三世出其妻,細按皆誤。
2.清錢泳《履園叢話》曰:世傳孔氏三世出母,此蓋誤會。檀弓孔氏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之說,按其文曰:「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又曰:「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安能?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此則後人謂孔子子思出妻之證也。 按左傳:「康公,我之所自出。」出之為言,生也。謂生母也。其曰:「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蓋嫡母在堂,不得為三年喪耳。其曰:「為伋也妻,是為白也母。」者,正其妾之謂也。必白為妾所出,而子恩不令其終喪故也。 考之年譜:「孔子六十六歲,夫人亓官氏氏卒,六十七歲,有伯魚母死期年猶哭,子曰:『誰與(歟)?』之問。六十八歲,孔子歸魯。」又考之古禮:「父在為母服期」,合諸夫子六十六歲而亓官夫人卒,六十七歲,正伯魚期年喪畢之時,而伯魚猶哭者,蓋賢者過之也。夫子之言,在謂父在而哭母之禮不可過,非謂母出而為子之服又當降也。乃迂執者拘於期字之義,謂出母無禫 (父母之喪,滿二十七個月時,則除孝服,這時的祭祀叫做「禫」。又父母之喪,滿二周年,謂之大祥,大祥後三個月的服,稱「禫服」,前文的無禫,就是沒有孝服。) 期可無哭,必以實孔子出妻之說。如謂孔子所出者,即亓官夫人,則後人何以不記夫人之出?而反記已出之夫人之卒?如謂伯魚之期而猶哭者,又一夫人,則孔子有二夫人,而伯魚為生母之喪矣。然則子上之不喪出母,生母也。非見出於父之母也。更無待辯。何疑乎子思有 出妻之事,而兼疑乎伯魚為出母之喪哉?況檀弓祗有「出母」字,並無「出妻」字,後人因出母字,而溯從前一代為出妻,亦弗思之甚!謂伯魚出妻者,蓋亦據檀弓曰:「子思之母死於衛,柳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觀禮,子蓋慎諸!』子思曰『吾何慎哉?有其禮,無其財,君子弗行也;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又據檀弓曰:「子思之母死於衛,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孔氏之祖祠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於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遂哭於他室。」即以此說論之,既曰庶氏之母,則固明指為庶母矣。何曲為之解者:反曰:伯魚卒,而其妻嫁於衛之庶氏也?子思又嘗居於衛,則母之從子於衛,亦尋常事,而何言乎嫁於衛也?禮諸侯一娶九女,惟嫡夫人祔廟。魯隱考仲子之宮,為春秋所譏。則妾之不可祭於嫡室,自古而然,是子思之哭生母於他室而不於廟,固其宜也。 孟子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也,非不能申喪於生母之謂也。」然則夫子為政三月,而魯大治,商賈信於市,男女別於途。豈室家之內,朝夕薰陶及於積世,獨不能如有虞之化,率二女以執婦道耶?學者偏信彼而疑此,亦惑之甚矣!此說始於周櫟園,南匯張友白,亦極諞之,可以破千古之疑。
甚矣!小儒之不知字義,誣謗聖門也。夫子刑於之化,未必遜於文王。縱配偶之賢,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為甚,況三代乎!且夫婦之倫,名教所重。倘其過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過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況夫子為萬世師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損其家聲。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體面!一日,將檀弓白文細玩,讀至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不覺恍然曰:既是不為正妻,想必定為側室。然則所謂出母者,並非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猶言生母也。不喪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喪也。蓋子思亦系庶出,伯魚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喪,子思不便言其過禮,故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自此以後,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服三年之喪,永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曉暢。檀弓以出字代生字,可謂秀雅不羣矣。後儒自己不識字,奈何使萬世宗仰之夫人,浪被惡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嘗斥逐,而妄傳斥逐,猶為累世之恨。仁人君子,猶當代白其怨。況以大聖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婦三代,同抱千秋之恨耶?是宜改正俗解,遍示來茲,以醒從來之誤。
【按】《安士全書》讀之最為詼諧。論於爾雅処,亦可尋得依據。
附錄
《禮記》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