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墓是春秋時期鄭相子產之墓,位於河南省鄭州、許昌兩市下轄的新鄭、長葛、禹州三地交界處的陘山山頂。現存墓高5米,底邊周長約100米,以紅石塊堆成,頂圓底方。墓門朝向鄭國都城,以示不忘鄭國;隧道封其後而空其前,以示內無珍寶。墓東側建有子產廟。為了紀念子產,每年春天,周圍百十里的民眾都要到山頂子產墓前舉行祭祀活動,至今香火不斷。
1987年,該墓被公布為鄭州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許昌市政府公布該墓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6年,該墓公布為河南省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子產墓
- 所屬年代:春秋
- 所處地點:河南省新鄭市
- 保護等級: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沿革,文物現狀,文物保護,墓葬盜掘,採石作業,
歷史沿革
鄭相子產,姓公孫,名僑,字子產,又字子美,人們又稱他為公孫僑、鄭子產,春秋時期鄭國(今河南新鄭)人。鄭穆公的孫子,鄭國司馬公子國的兒子。公元前554年鄭簡公殺子孔後被立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執掌鄭國國政,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執政時期曾有“四大善政”:一作封洫,改革田制;二作丘賦,令新土地主負擔軍賦;三鑄刑鼎,使人知法守法;四不毀鄉校,廣開言路。他卒於鄭定公八年(前522),葬於縣城西南約17公里陘山山頂。
子產為官一生,官職雖高,但從不貪圖錢財。攻打宋國時,他功勞非常大,國君賜他六邑,他僅收受三邑。子產病危囑託兒子說,他生不占民財,死不占民地,死後埋葬到陘山之頂。《賈氏說林》記述:“子產死家無餘財,子不能葬,國人哀之。丈夫舍珙佩,婦人舍金玉,金銀珠寶不可勝計,其子不受。”傳說,子產的兒子將眾人所捐金銀財寶拋至河中,河水就金光閃閃了,這就是鄭州市金水河的來歷。
晉人杜預前往子產墓一帶,他不能確定自己拜謁的是祭仲墓還是子產墓,仍作《遺令》一文說:“其造冢居山之頂,四望周達,連山體之正而斜向東北,向新鄭城,意不忘本也。必集洧水自然之石以為冢藏,貴不勞工巧,而此石不入世用也。君子尚其有情,小人無利可動,歷千載無毀,儉之致也。”北魏酈道元《水經注》則記載:“山上有鄭祭仲冢。冢西有子產墓,累石為方墳,墳東有廟,並東北向鄭城。杜元凱言:‘不忘本際。’廟舊有一枯柏樹,其塵根故株之上,多生稚柏成林,列秀青青,望之可嘉矣。”
文物現狀
子產廟位於今新鄭市區南17公里處陘山之巔。現存墓冢高5米,底邊周長約100米,以紅石塊堆成,頂圓底方。墓門朝向鄭國都城,隧道封其後而空其前。舊時墓東側建有祀廟,至清乾隆年間廟墓尚存,後不知毀於何時,今廟樹皆廢,惟牆基輪廓尚存,而長葛縣當地百姓求子,修小廟一座。墓用紅石塊堆成,高約5米,底周長約100米。
1987年3月1日,公布為鄭州市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許昌市政府公布該墓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6年,該墓被列入為河南省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今有新鄭市炎黃文化研究會立“子產墓”碑。
文物保護
墓葬盜掘
多年來,周邊居民自發的對子產廟和子產墓進行保護,並將早前被毀壞的石碑等收集在一起。但在2010年,該墓仍遭盜掘,文保人員判斷盜洞未深入墓室,應為未遂,並對盜洞進行回填處理。後該案被破獲。二審裁判文書認定,盜墓者在子產墓中盜得青銅鏃、青銅弩機、青玉璧、銀鎏金蝶形佩、陶胎琉璃珠等文物,後以5000元價格出賣,案發後,文物已追回。
採石作業
盜擾不是子產墓面臨的唯一威脅。近年來,鄭州鐵路局長葛橋工段採石場、長葛採石場、諾金採石場、觀音寺鎮賈莊採石場、九支隊採石場等,對陘山形成合圍之勢。2011年,河南省文史研究館館員李鐵城拜謁子產墓時發現陘山被毀慘狀,深感“萬箭齊錐不欲生”。此後3年多,他20多次爬上陘山,呼籲保護子產墓。2012年媒體對採石作業威脅子產墓予以曝光,後一度傳出“採石作業已被叫停”的訊息。但問題並未根除,2014年再次受到媒體關注。子產墓和陘山保護涉及多地國土、文物、安監、公安等相關部門以及長葛市後河鎮、新鄭市觀音寺鎮政府,保護力量不可謂不大。但相關部門難以形成合力,反而相互掣肘,相互推諉責任,受到媒體批評。
此外,子產墓保護力度在各地之間存在明顯差異。對於新鄭市來說,“陘山夕照”曾是新鄭八景之一,子產又是新鄭本土歷史文化名人。然而,在對待陘山和子產墓的保護方面,新鄭卻明顯落後於許昌市的長葛和禹州。2016年子產墓被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後,新鄭境內的採石作業仍未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