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縣國家稅務局

子洲縣國家稅務局是一家位於子洲縣的政府監督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洲縣國家稅務局
  • 地區:子洲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機構概況

子洲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5日,是由子洲縣稅務局分設而來。
縣局現有幹部職工人數57人,其中在崗人數:公務員24人,事業編制2人,以工代乾7人,工勤人員8人;提前離崗人員16人。
所管轄的納稅人有794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32戶,小規模納稅人企業82戶,個體工商業680戶(其中按照政策規定達到起征點有210戶)。
子洲縣國家稅務局有九個內設機構,一個事業單位,四個派出機構和一個直屬機構。
一、八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教育科
收入核算科 監察室
徵收管理科 政策法規科
納稅服務科 辦稅服務廳
二、一個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三、四個派出機構
城區稅務分局 馬蹄溝稅務分局
周家鹼稅務所 裴家灣稅務所
四、一個直屬機構
稽查局
近年來,全縣國稅系統在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總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科學治稅觀統攬全局,以構建和諧國稅、最佳化納稅服務為目標,以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為手段,全面構建“機制管人、信息管稅、內控促廉”稅收工作新格局,抓機制增活力,抓創新促提高,在加強組織收入、規範稅收執法、加大隊伍建設以及最佳化納稅服務等方面作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各項工作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實現了稅收收入、隊伍建設和稅收管理的科學和諧發展的新局面,取得了各種優異成績,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為子洲經濟協調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子洲縣國家稅務局設8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1個事業單位信心中心為正股級;4個派出機構,其中2個稅務分局為副科級,2個稅務所為正股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工會有關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績效考核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審核、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
7、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8.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派出機構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全縣範圍內企業的稅收徵收管理和日常稽查工作。
2、馬蹄溝稅務分局
負責全縣範圍內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和日常稽查工作。
3、周家鹼稅務所
4、裴家灣稅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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