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金保險,即子女教育保險,是針對少年兒童在不同生長階段的教育需要提供相應的保險金。子女教育險的產生使得被保險少兒在一生的各個特定階段需儲備一筆基金,減輕父母的經濟負擔,子女教育金保險因此應運而生。
基本簡介
如果有出國深造計畫,那么最好投保涵蓋留學費用給付責任的產品;反之,如果沒有出國留學計畫,可以不考慮涵蓋留學金返還的險種,因為保障項目增加意味著保費支出的增加。
如果是普通家庭,沒有必要給孩子買保障至終身的子女教育金保險;如果孩子能為家裡賺錢,比如是廣告小明星等,則可以給孩子買一些終身壽險形式的子女教育金保險產品。
基本特點
2、沒有時間彈性。子女到了一定的年齡就要上學(如7歲左右上國小,18歲左右上大學),不能因為沒有足夠的學費而延期。
3、沒有費用彈性。各階段的基本學費相對固定,這些費用對每一個學生都是相同的。
4、持續周期長,總費用龐大。子女從小到大將近20年的持續教育支出,總金額可能比購房支出還多。
5、階段性高支出。比如大學教育,平均每個孩子每年2萬,4年就是8萬元;出國留學費用,總價15萬元以上。這些費用支付周期短,支付費用高都需要有提前的財務準備。
6、額外費用差距大,必須準備充足。子女的資質不同,整個教育過程中的相關花費差距很大,所以寧可多準備不能少準備。
產品類型
其中,非終身型子女教育金保險一般屬於真正的“專款專用”型的教育金產品。即是說,在保險金的返還上,完全是針對少兒的教育階段而定,通常會在孩子進入高中、進入大學兩個重要時間節點開始每年返還資金,到孩子大學畢業或創業階段再一次性返還一筆費用以及賬戶價值,以幫助孩子在每一個教育的重要階段都能獲得一筆穩定的資金支持。
終身型子女教育金保險通常會考慮到一個人一生的變化,是幾年一返還的,關愛孩子的一生,孩子小的時候可以用做教育金,年老時可以轉換為養老金,分享保險公司長期經營成果,保障家庭財富的傳承等。
保險責任
二、被保險人生存至18、19、20、21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額的30%給付大學教育保
險金。在被保險人21周歲的生效對應日給付教育保險金後,本契約終止。
三、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本契約終止。
四、投保人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從投保人身故或被確定身體高度殘疾之日起,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
於每年的生效對應日按基本保額的5%給付成長年金,直至被保險人21周歲的生效對應日為止。
若投保人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發生於繳費期內,從其身故或被確定身體高度殘疾之日起,免繳以後各
期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
第五條責任免除投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免除責任
一、被保險人、受益人對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二、故意犯罪、拒捕、自傷身體;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契約生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酒後駕駛、無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病毒(HIV抗體呈陽性)期間;
七、在本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身故或造成身體高度殘疾;
八、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九、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發生時,本契約終止。投保人已繳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投保人未繳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投保建議
另外,教育險應選具有投資功能的險種,如分紅型產品、投連型產品等。分紅型教育險收益並不高,但以穩定見長,保障功能非常明確。投連型教育險,增值賬戶預期收益較為可觀,但風險也相對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