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童飲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

《嬰童飲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是2019年06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嬰童飲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
  • 外文名: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of drinking equipment for babies and children
  • 標準編號: T/CPQS MBPAC001—2019
  • 發布日期: 2019年05月29日
  • 實施日期: 2019年06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李詩禮,駱均衡,張青,李海強,阮宏宇,余文杰,陳修霞,雷達華,張燕容,鄺映暉,王昆,戈怡瑾,黃理納。

起草單位

廣州海關技術中心玩具嬰童用品實驗室,中山市衛體鑽簽寶嬰兒用品有鴉喇趨限公司,德凱質量認證(上海)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廣州市新力實業有限公司,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金髮拉比婦嬰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雅飛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巴舉剃邀標準規定了嬰童飲用器具的範圍、術語和定義、衛生要求、物理要求、化學要求、測試方法和標識。本標準適用於14歲以下嬰童可重複使用的飲用器具,如飲水杯、奶瓶及配套的飲用部件和奶嘴等,也適用於一次性使獄企踏用的飲用器具(購買時不含液體),如餵養瓶、餵養袋及其飲用部件和奶嘴等。本標準適用於與兒童或飲蘭地用液體發生接觸的塑膠、金屬、陶瓷、玻璃、矽橡膠、塗層等材料。本標準不適用於醫學設計的或在醫學監督下使用的飲用器具,不適用於僅作儲存用途的容器,也不適用於安撫奶嘴。

主要內容

1. 衛生要求
2.物理要求
2.1 外觀檢查
2.2 容量標記和偏差
2.3 油墨附著力
2.4 耐熱衝擊溫度性能
2.5 整體跌落強度
2.6 小殃櫻悼想零
2.7 抗扯性能
2.8 匹配部件
2.8.1 含有飲用突出物
2.8.2 含有吸管
2.9 密封墊片
2.10 保持力及柔軟性
2.11 吸管
2.12 手柄或提環強度
3 化學要求
3.1 特定元素元罪應的遷移
3.2鄰苯二甲酸酯含量
3.3 N-亞硝胺和可亞硝基化物質釋放量
3.4 2-巰基苯並噻唑(MBT)釋放量
3.5 抗氧化劑釋放量
3.6 甲醛釋放量
3.7 雙酚A釋放量
3.8 揮發性化合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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