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縣人民檢察院

婺源縣人民檢察院

婺源縣人民檢察院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婺源縣人民檢察院
  • 辦公地址:婺源縣紫陽鎮書鄉路12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婺源縣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對婺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受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其主要職責:
(一)依法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並提出有關檢察工作的議案。
(二)貫徹執行上級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檢察工作方針,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三)對判國案、分裂國家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檢察權。
(四)依法對貪污案、賄賂案、瀆職案、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人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立案偵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決定是否層報省檢察院批准立案。
(五)對全縣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
(六)依法對全縣刑事訴訟、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
(七)對同級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訴。
(八)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辦理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事項。 (九)開展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鑑定、審核工作。
(十)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開展在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對檢察工作中具體套用法律進行研究並向立法機關和上級檢察機關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
(十二)負責院機關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負責本院檢察宣傳工作。 (十三)管理全院的計畫財務和裝備工作。
(十四)提請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縣人民檢察院的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十五)組織開展全院檢察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其他應當由縣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現任領導

副檢察長:李建萍

機構地址

婺源縣紫陽鎮書鄉路12號。
江西省婺源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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