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區農林局

婺城區農林局

婺城區農林局是婺城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農林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婺城區農林局
  • 隸屬:婺城區人民政府
  • 局長:郭梓軍
  • 性質:國家機關
內設機構,領導班子,下屬機構,

內設機構

人事科教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幹部培訓教育、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農業、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推薦,指導本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任免、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農業科技、教育、推廣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教培訓工作,做好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管理工作,指導農民教育培訓、農村實用人才資源開發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區農業、林業行政審批限額編制、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林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林行政執法證件的初審、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林業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承擔農林行政案件的複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負責農林業法制建設;負責審核以局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做好以局名義作出的農業、林業行政處罰審核、監督工作;負責有關農林行政許可證、照申請的受理、審核和審批,以及需上級農林主管部門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初審和申報工作;受理違反農林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受理農林行政執法投訴並組織查處;指導開展農林業普法教育,負責國家有關農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屬科室部門政務工作;搞好後勤服務,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農林業統計、檔案、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及政務信息和行政監督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規範性檔案,承辦日常公文審核印發,制定本局機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林宣傳工作;參與扶貧工作,負責抗災農用物資的分配;指導農業系統和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內部審計;指導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做好農民信箱工作,建好村級農民信息網路,發布農業政策部署、氣候變化、抗災措施、農產品供求及價格、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信息;指導全區生態循環農業和農業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農村能源辦公室
主要職能: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沼氣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2、負責做好農村沼氣開發利用的統計工作。3、負責組織指導沼氣技術開發、推廣,開展技術培訓、技術服務。4、負責全區畜禽規模養殖場排泄物治理。5、負責全區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項目。6、負責對備案的沼氣工程項目審查並監督實施。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產品質監科: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和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指導工作;參與制定農業產業產品的技術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抓好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負責農業“三品”(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和管理工作;負責可食林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下屬農林場的監督管理,主要包括:農林場體制改革、項目論證、承包責任制的落實、經濟契約的管理、財務管理、統計報表等;指導和監督農、林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科
負責農村各類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和農林業承包契約管理,做好穩定完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指導工作;指導全區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會計輔導和農村審計工作,深化完善農村財務公開工作;負責農村經濟政策的調研、農村經濟收益分配和農經統計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監督管理;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管理。

領導班子

郭梓軍(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嚴東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紀檢、黨風廉政,機關效能、考核督查、內部審計監督,政工、人事、老幹部、工會,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設施用地審批、耕地保護及地力提升,植物保護,病蟲測報,農技推廣、智慧農業及信息、科技教育培訓,農業種植業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及流轉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執法,防汛防旱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人事科教科、經營管理科、科教信息服務站、農廣校、農業技術推廣站、植保測報土肥站、經濟特產站、經營管理站、農業執法大隊、第一良種場等。
傅光寧(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農業發展規劃,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農林產業化、農產品行銷及展會,項目管理,招商引資,休閒觀光農業,生態循環農業和生態區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標準化,安全生產,農機管理,生豬定點屠宰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產業發展科、農產品質監科、現代農業園區辦公室、農產品安全檢測站、農機管理總站、生豬定點屠宰稽查大隊等。
金建軍(黨組成員、副局長、森林公安局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森林公安局工作。分管林業生產,森林婺城創建,生態廊道建設,林業世行貸款項目,森林防火,林政管理,行政許可,林業檢疫,林場改革與發展,三改一拆、小城鎮綜合整治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防火辦、山糾辦、綠化辦、林業種苗管理站、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東方紅林場等。
陶福有(黨組成員、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組長)
主持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相關工作。
張建中(黨組成員、畜牧獸醫局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畜牧獸醫局工作。分管畜禽養殖、動物疫情防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五水共治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動物衛生監督所、農村能源辦公室、畜牧獸醫聯站等。
賈建學(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分管財務(資產管理),基建工程,政府採購(招投標),黨建、人大、政協、宣傳、保密、文字信息及調研、後勤保障、群團、計生、扶貧結對、社區共建,精神文明建設,新農村建設,信訪維穩、8890、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婺城區科教信息服務站
1、負責收集整理本區農林經濟發展的技術信息資料、市場信息、政策信息,通過報紙、電視、網路、簡報等載體發布。2、負責浙江農民信箱、萬村聯網等農業信息化工程的建設、推廣和套用。3、負責婺城農林信息網網站維護工作。4、負責指導開展農業專業技能培訓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婺城區農業技術推廣站
1.編制全區全年各季農業生產計畫和次年農業生產發展規劃並做好農業調查研究。2.負責做好新階段的農業綜合開發、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實現農業生產化經營。開展生產集約化、布局區域化、經營規模化、管理企業化的現代農業企業試點研究。3.負責做好農業高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大力推廣農業實用新技術,切實抓好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的開發。4.負責組織開展科技人員下鄉送科技活動,對農技人員進行新技術培訓,提高科技人員的業務水平。
婺城區經濟特產站
1.負責引進經濟作物優良品種並進行試驗和示範,篩選並逐步推廣適合本地種植的新品種,同時開展配套高產優質栽培技術的研究工作。2.負責搞好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培訓和推廣工作。3.負責推廣無公害生產栽培技術,逐步實現農產品標準化生產。
婺城區植保測報土肥站
1.負責承擔植保、測報、土肥技術信息資料工作的編制印發、開展植保、病蟲測報和科學施肥技術的培訓。2.負責承擔上級農業部門的植保、病蟲測報土肥的試驗、示範,推廣研究和地力、肥料質量監測,並配合農業執法大隊做好農業植物檢疫對象的封鎖、撲殺工作。3.負責承擔編制全國土壤肥料等專業統計報表。
婺城區經營管理站
1、做好全區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承包契約登記管理。2、對農民負擔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對全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實施監督、審計。4、為全區農村經濟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發展提供業務指導和服務。5、負責全區農村經濟統計工作。6、完成區農林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婺城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1、負責全區農業行政執法工作。2.負責全區農作物種子管理工作。3.負責全區農藥、肥料監督管理工作。4.負責全區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5.負責執行全區農業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
婺城區畜牧獸醫局
掛金華市婺城區動物衛生監督所。1.承擔全區畜牧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制定,擬訂畜牧產業政策;負責畜牧生產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畜牧產業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和畜禽種質資源保護。2.負責全區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管理,負責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和重大動物疫病的診斷監測;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重大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撲滅;負責全區動物檢疫隊伍的監督管理,防疫、檢疫證章和標識管理。3.組織開展無公害畜產品生產的全程監督管理和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4.負責獸用生物製品和消毒藥的採購供應;負責《動物防疫合格證》、飼料、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現場審核;負責全區畜牧業執法工作。5.完成區農林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
1.負責起草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檔案。2.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組織申報、項目實施及管理工作。3.及時掌握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進展情況,指導各地區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4.具體負責籌備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工作小組會議。5.組織召開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會議。6.負責現代農業園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區森林消防辦公室)
承擔履行《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執法職能;負責偵查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物資源的刑事案件;組織實施全區範圍的專項行動,負責重特大案件的督查督辦;掌握林區治安動態,維護林區穩定;審核全區有關林業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森林消防工作,掌握全區森林火災預防及撲救情況,負責森林火災信息發布和報送;制定森林火災處置預案,指導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開展森林消防督查,協調並指導較大火災撲救;指導實施森林火災綜合治理;負責全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的建設;承擔區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的日常事務;承擔省林業廳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區農林業局、區公安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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